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談官校學生的「精神疾病」

◎ 呂禮詩

陸戰隊九九旅二位軍官自殺身亡後,六六旅下基地為年度漢光演習準備前,又傳出正、副連長同時住進國軍精神醫療中心的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爆出了海軍官校一○一年班已有十七名畢業生,以精神疾病辦理退役或是調離基層連隊,甚至此一現象並非僅限於海軍,而是三軍官校及國防大學均有類案;國軍的基層軍官集體稱病退伍,其中所潛藏的問題,實有必要深入探討。

海軍官校一○一年班以精神疾病退役的軍官,不但應對醫師的診察有「標準作業程序」,且多數在官校求學時期就已經是保險公司及直銷公司的業務員,故在住院觀察期間不但軍官的薪資照領,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日額住院給付,甚至以地利之便進一步的交流業務心得;也就是說,這些軍官的心中早已無意於軍旅,就算勸返也只是行屍走肉,或自我傷害弄假成真。

近三十年來,三軍官校的榮譽制度及領導訓練皆師法於美國西點軍校。西點軍校領導訓練第一階段「凝聚團體向心力」的「榮譽守則」核心是:「官校生不說謊、欺騙或偷竊,亦不容忍他人如此的行為(A cadet will not lie, cheat or steal, nor tolerate those who do.)」。若以此審視基層軍官的「精神疾病」,即可一窺陸軍官校校史館前所標舉的「國家、責任、榮譽」,早已淪為口號。

以官校正期班畢業的常備軍官十年役期,相較於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的三年或五年役期,或許對於志趣不合或意志不堅的畢業生而言,的確需要退場機制,但回顧近十餘年來,從軍校以至於志願役士兵的招募,只會用對比社會新鮮人二十二K薪資的「映襯法」一招;以「利」相誘,也無怪乎招來了重利輕義之輩,那還奢談什麼「以國家興亡為己任、置個人死生於度外」的軍人典型呢?

官校畢業生的「精神疾病」,只是價值危機的冰山一角,但從近年來海軍層出不窮的在大白天綁著細繩港內投海,或航行中穿著救生衣跳海的「以死明志」,足以證明此一惡行已從軍官向士官兵、志願役向義務役蔓延,絕對不能輕率的歸為「個案」而等閒視之,必須從修改「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等法律制度面謀求解決之道。

(作者為海軍官校軍事學科部前教官、新江軍艦前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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