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國家受損或獲利?

◎ 張平義

報載辦案人員懷疑中研院長翁啟惠損失中研院及國家利益,將翁院長列為貪污被告。這個事情可有完全不同角度的思考。

翁啟惠在院長任內,將研究團隊的發明obi-833疫苗及Globo-H的醣分子合成技術轉移給廠商。據了解,兩案的回饋金合算最高可達數億元。如報導所言,中研院可得四十%利潤,國家可得二十%;也就是說,如果疫苗臨床實驗成功,達成各階段的目標,中研院及國家可得到百分之六十的利益 ,將是驚人的數字。不給翁院長功勞就算了,怎麼說他損失國家利益,甚至貪污呢?

更何況,這兩案辦理技轉時,如果說有其他廠商提出更高的回饋條件,翁院長卻執意將發明技轉給目前的廠商,那還有利益輸送的嫌疑。但據了解,這兩案並沒有其他競標廠商,那請問利益輸送或貪污的案名如何成立?

目前對翁院長不利的報導,說他因為和廠商熟識,犧牲中研院利潤,而私下從廠商取得利益。事實上,obi-833簽約技轉的時候(二○一○年),尹衍樑還未買下Optimer的股權,翁院長的女兒也未購買浩鼎的持股,根本無從圖利,但中研院獲得驚人的利潤。二○一二年尹衍樑才從Optimer取得浩鼎股份,成為浩鼎最大的股東。這個轉變是二○一○年無法預見的,尹也不可能在技轉時就準備以股權作為回扣。更何況技轉案已經完成,尹為何要為兩年前的舊案回贈利益給翁?更何況翁女的股份並非尹贈送,而是以原價購買。令人好奇報載利益輸送的理由如何成立?

歸根究柢,因為翁院長團隊的發明,中研院和國家得到非常大的利益,而不是損失利益。翁院長要是沒有發明,國家連一點技轉利潤都得不到。翁院長都已經讓國家得到驚人的利益,但是報載辦案人員還懷疑他賤賣國家利益。那請問客觀標準在哪裡?沒有標準,只憑猜疑辦案,會讓每個技轉的科學家都變成嫌疑犯。如此一來,台灣還會有多少人願意從事發明、技轉?生技產業要如何生根發展?翁院長目前面對源源不絕的負面消息,還要在偵查庭(甚至法庭)上苦戰,很多指控,要由他自己提出事實澄清,此文無法代勞。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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