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青年論政》教官退出校園 讓專業的來

◎ 林宗志

台灣民主化自1980年代進行以來,教官退出校園始終為學生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但至今教官都尚未真正退出校園。(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

台灣民主化自一九八○年代進行以來,教官退出校園始終為學生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在歷經多次努力之後,綜觀目前教官制度之現況,就高中職學校而言,立法院於二○一三年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自二○二一年起,高中職學校就不再有教官編制。在此方面,只要法律能夠積極落實,便能完善。然在大學部分,觀察司法院第四五○號解釋,大法官僅就《大學法》第十一條當中「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宣告違憲,並未深究探討教官存在於大學校園之議題。

三十年來至今,教官都尚未真正退出校園,筆者觀察目前大學教官之職責,以校園安全、學生輔導、軍訓通識課程為主。但是我們發現,校園安全部分,大可以交由校園駐警隊處理,甚至從政大野火海報被撕事件當中,也在在說明了,無論案發地點,駐警隊看來也顯能十分迅速地到現場「支援」。

而學生輔導方面,則是標準的「教官佔據教育專業人才位置」,教育現場通常視個別學生的狀況不同,在教育理論當中應有不同之操作處理,學生諮商輔導舉凡強度、語氣、是否應知會緊急連絡人等都是學問,這部分自然應當「讓專業的來」,而且刻不容緩。

最後在軍訓通識課程部分,我們則可以嘗試比照鄰近各國案例,無論是日本、南韓,校園內皆無常設之軍訓處,軍訓課程皆為外聘講師入校講座,授課者為「講師」而非「教官」身分,符合民主國家當中,教育與黨政軍分離的原則。

教官存在校園具有黨國威權式的養成特性,其核心概念為「服從」,與當代教育重視思辨及多元價值本身便具有天生上的違背,更何況我們討論至此,已經找不到教官繼續存在於大學校園之理由。歷史上極權領導者試圖滲透校園,以思想控制為目的錯誤工具,不應該繼續存在於追求民主、自由價值之現代大學校園。期待主政者、校方高層能夠扛起責任,正視校園存在教官與生俱來的矛盾邏輯,盡早落實校園空間之轉型正義。

(作者為政治大學「野火陣線」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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