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知法玩法 踐踏司法

◎ 郭翰林

台北地檢署日前對涉及江國慶冤死案的陳肇敏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理由是陳肇敏等人不曾干預江的軍事審判,陳等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係。這結果不僅「不符社會期待」,更證明馬政府「欲脫之罪,何患無術」,司法已成為公然脫罪的最好場域!

回顧江國慶案,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一○○年度偵字第一○六一七號處分書已認定陳肇敏等人涉及冤殺江國慶,但以追訴期已過等理由,予以不起訴處分。日前北檢卻又以江國慶的死與陳肇敏等人無因果關係,所以又不予起訴。真不知北檢辦案的依據為何?連監察院已指出陳肇敏曾下達八張紙條以干涉辦案,且物證仍在的情況下,北檢卻採信當年江案審判長呂德義「翻供」後的說法「陳肇敏等人不曾干預審判」,真不知這是昨是今非?還是今是昨非?還是馬政府的司法本無是非可言,後馬時代的司法已從過去「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精進到「欲脫之罪,何患無術」,一如李慶安、林益世、賴素如、魏應充等等。

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但司法人員如果甘心淪為不法不公不義的共犯結構,利用專業來知法玩法弄法,讓司法成為特定有力人士的脫罪工具,這不單是「替國家暴力漂白」,而是淪為「國家暴力的一環」,北檢檢察官、檢察長「懸崖勒馬」,拿出專業與良知,不要踐踏司法!

(作者為加拿大台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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