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迺訓
有立委再度提議延長產業移工年限;勞動部則回應,延長年限不能解決問題,倘延長兩年這部分還是可以討論,或許能解決當下缺工的燃眉之急。筆者則認為,延長兩年不能解決問題。
產業移工部分倘延長年限,涉及產業廣泛,勢必引來勞方反彈,衝擊本國勞工就業程度,較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的移工明顯。
至於看護移工部分,一是面臨老年人口激增的龐大需求壓力,二是本國勞工一旦無法滿足供給,其衍生的社會問題與政府責任,相較於前者來得具優先性,權衡之下,優先予以延長,尚不失救急之必要。
原先年限制度設計上,政府擔心外勞停留過長,居留期滿、即申請入台灣籍,但後來國籍法已修法解決,加上國內長照需求益增,使得工作上限可考慮再予延長。然而此舉仍嫌缺乏遠見,不願正視長照人力年年增加的事實,只想小心翼翼每隔兩、三年透過修法,短期延長年限,短期解套措施,對於整體長照市場的需求,顯得杯水車薪。
面對未來勞動人口下降長期化的趨勢,以及少子化造成勞保「以少養多」的窘境,長期而言,寬鬆的移工移民政策或許不免衍生負面問題,卻也是財政、經濟發展與就業等問題的共同解方,或許值得朝限縮式試行方式摸索解套。
(作者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前機要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