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憲法一中」與「終極統一」沒有兩樣

「憲法一中」是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的主張之一,雖然本土選民對此大表質疑,但他日前在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訪問時,又再次對外重申了「憲法一中」的主張,其欲對中國表態的味道十分濃厚。

在訪問中,謝長廷主張,「在維持兩岸交流的同時,也維持台灣的國格和尊嚴」。「他也提及未來的任務是要讓台灣本土政權能夠實現一個正常國家所應擁有的地位和空間」,他還批判馬英九的主張,「就是毫無批判力地接受對方,實在是很可惜」。

不過,謝長廷強調:「憲法一中」是對現實最好的描述,對憲法一中的一中將如何定義,不同的人會有不同解釋。過去,謝長廷一再強調:馬英九主張維持憲法一中的條文,他本人則主張要修掉。問題是,中華民國憲法本與台灣無關,台灣只要制訂新憲即可,何必以「憲法一中」自縛手腳。謝長廷對「憲法一中」念茲在茲,反而令人懷疑他對正名、制憲是真心支持嗎?對「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公投案是真心支持嗎?所謂的「憲法一中」,會不會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另一種說法?

所謂的「中華民國憲法」,乃外來政權強加於台灣之物,與台灣或台灣人民都沒有關係。這部憲法在一九四六年制訂於中國南京,當時,中國共產黨控制的解放區,根本沒有派代表參加制憲,所以說,這部憲法根本不是「一中」,頂多只能叫「半中」。而且,還沒真正行憲,這部憲法就被「臨時條款」凍結了。更重要的是,在一九五二年「舊金山和約」生效以前,台灣仍屬於日本的領土,只不過由盟軍統帥指派蔣介石部隊前往受降軍管。可見,這部憲法制訂之際,台灣並非中國領土。既然如此,不管是「憲法一中」或「憲法半中」,皆與台灣毫無瓜葛。

原本跟台灣沒有關係的中華民國憲法,身為本土政黨總統參選人的謝長廷,卻硬把台灣扯進去,這不是附和所謂「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的謬論嗎?如此一來,正名、制憲、入聯,豈非失去理據?假使主張「憲法一中」,台灣涵蓋於中華民國憲法之內,還有什麼制憲可言?中國不是可以振振有詞,抨擊台灣的制憲是片面改變現狀嗎?以「憲法一中」為基礎與中國談判,不是事先就用一中繩索綑住自己了嗎?

其實,中華民國的問題不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接不接受,而在於中華民國早已不存在了。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大會,通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為中國出席聯合國之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驅逐在聯合國及一切與其有聯繫之組織內非法佔據席位之蔣介石代表」。如今,中華民國之名仍存於聯合國憲章,但實際上它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而消滅了。

老實說,要維持台灣的國格和尊嚴,就得先釐清:中華民國憲法與台灣無關、台灣與中國無關。「舊金山和約」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之主權,卻未規定台灣主權之歸屬。按照聯合國憲章之自決原則,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既以民主方式自治,便已形成以台灣二千三百萬人所組成之主權獨立國家。台灣目前所需努力的,就是將此現實法理化、正常化,絕不是到「憲法一中」自投羅網。

所謂的「和解共生」,本無可厚非。然而,台灣早已承認中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對方卻把我們視為它的一部份,並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在這種情況下,台灣與中國要和解共生,必須以中國先廢除「反分裂國家法」,且承認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為前提。如果做不到這一點,便妄想以「憲法一中」博得中國施捨和解共生,這跟馬英九的終極統一似乎沒什麼兩樣,都是違背台灣主權獨立之主流民意的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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