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全民運動比體育預算重要

◎ 林正二

台灣選手在本屆亞運勇奪十七金、十九銀、三十一銅,是二十年來最佳表現,全民同感榮幸,小英總統允諾將加速朝「體育預算加倍」的目標前進,培養國家體育選手,往體育大國邁進。但這只是治標作法,台灣要成為體育大國,必須像美國一樣全民都愛運動,才能在堅實的基礎上,孕育各類優秀的選手,在國際大型競賽中為台灣爭光,而且要有足夠喜歡運動的人口數量,才能順利發展各種職業球賽。

然而,大部分台灣人民不愛運動,年紀大一點的人喜歡在晨間做體操、慢跑與健行等,都是為了保健身體,不是真的喜歡運動。國民習性如此,加上運動場地嚴重不足,很難讓國人養成愛運動的習慣。由於大人習性已難改,要全民都愛運動,必須從培養小學與國中生運動習慣做起,一代傳一代,花上十幾年時間,方能漸漸擴及全民。

筆者曾在美國長期工作,建議台灣可學習美國人民從社區發展運動的方式,著手培養我國小孩運動的習慣。美國各地的作法是,每個城市鄉鎮以當地社區為單位,由熱心民眾或義工透過社區網站、臉書、電郵、傳單與佈告等,通知社區民眾報名參加棒球、籃球、足球、網球、田徑與游泳等練習隊,以小學、中學不同年級分級組成隊伍,不須任何資格,每週六、日有專人負責訓練與分組比賽,等訓練有成後,再跨區聯誼比賽。

各類球隊與游泳隊等每週訓練及分組與跨區比賽時,家長都到運動場為小孩加油打氣,同時跟同隊的其他家長聯誼,交換育兒經驗,凝聚社區感情。台灣可用里為單位成立中小學球隊、田徑隊、游泳隊等,雖缺少社區運動場,但可透過里長向當地中小學商借運動場地。等全台青少年運動人口增至一定數量,中央再補助各縣市政府廣建小型社區運動場,運動設施多了,運動人口就會增加,男女老幼也會跟著青少年運動,這樣就成為一種良性循環,帶動全民運動的風氣。

如果行政院能從現在開始籌劃,獎助各縣市政府輔導各區鄰里從社區發展運動,帶動小學與中學生學習各類運動技能,從小養成運動習慣,同時高中特招及大學入學考試亦將學生體育成績列為評選參考項目,假以時日,台灣運動人口多了,運動人才自然輩出,再經過體育大學與國家的專門訓練,才會有更多傑出的運動選手,讓台灣成為真正的體育大國。

(作者為退休駐美外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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