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振乾
經濟部長沈榮津在六月二十一日說:「到二○二五年離岸風電每年可供應兩百億度,若不選擇離岸風電,也要新設火力機組替代,以二十年估計,燃煤電廠要七千億元,燃氣電廠要花九千二百億元。」其實這「兩百億度電」的說法,有眉角。
離岸風電的「兩百億度電」不是一年到頭兩百億除以三百六十五天地每天穩定供應○.五四八億度電,而是跟著風況變化地供電。目前風力發電有供電穩定度明顯不足的問題,這可從今年五月下旬竹南兩架離岸風電的日發電量,竟然可以在連續兩日內出現三千四百度與五萬兩千兩百度的巨大差異看出。
而火力機組與核能發電等基載電源則是穩定地供電,發電機組是七十萬瓩,就可以提供七十萬瓩的電力。不像台灣的離岸風電在夏天風況差的時候,僅能提供六%的電力。
由於太陽能發電與風力發電都是間歇性的電源,各國規劃時都有支援電源(back up)的設計。即使德國可從相鄰的九個國家電網隨時獲得電力支援,也難免需要火力機組的備用電源,政府立法從電費中補貼這些「半休眠」的火力電廠,讓民營公司願意花經費維持一年僅有六分之一時間發電的電廠。
維持基載電源才能免於缺電之苦,這也是被視為環保大將的法國能源及環境部長優羅新官上任三把火,在去年十一月把前任「到二○二五年要將核能發電比率從目前的七十五%降到五十%」的目標推翻掉的原因。他在記者會上稱:「這件事是當然應該做的事,只是過去沒有人做。」注重現實,敢於大聲說出「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才是真正負責任的態度。
如果核能發電安全性有疑慮,英國怎麼願意直接融資兩兆日圓給日立公司,在英國中部Anglesey島上興建兩部核電機組?而預定在此地興建ABWR(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是與台灣核四廠完全相同的。
正因為安全性沒有疑慮,產油國的UAE(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興建四部機組,其第一部核電機組將於今年發電。沙烏地阿拉伯計畫興建十六部機組,已進行招標手續中。
台北美國商會二○一八年白皮書建議台灣當局要正視缺電問題,以提供穩定的電力為繼續投資審查時的要件。經濟部要學優羅部長,勇於任事,點出問題所在,則台灣幸甚。
(作者為台電工程師退休,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