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回應「為何要幫逃逸外勞脫罪?」

◎ 鐘景琨

移民署(以下簡稱本署)楊署長四月二日接受自由時報專訪失聯移工議題,繼而前北市、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官理事長在四月三日投書發表看法,本署擬參考其分析,進一步的提出回應說明,目的不外乎讓各界對於移工的議題有多一點認識與重視。

失聯移工被查獲後,原則上都是自付返國機票,無力支付者,先由就安基金墊付,但勞動部會再向其母國追討。經統計約九成的失聯移工都是自付,少數才由就安基金墊付。像是一○六年,以就安基金墊付者一八六五人,占年度查處人數二萬一八四六人的八.五四%。再者,本署將裁處罰鍰且管制一定期間不得來台,並無所指稱都是政府買單和違反移民法及就業服務法一概不予追究的情況。

失聯移工隱沒社會各角落,誠如官理事長所言就是國安問題。根據警政署統計,近年國人犯罪人數從九十六年的二一四六人,降至一○六年一二四四人;相對於國人犯罪人數下降,失聯移工犯罪人數則從九十六年五九九人,增加至一○六年七一七人。行政院從未坐視此問題,賴院長清德在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首次主持的第五次治安會報中作出明確指示,相關部門合力從政策面、管理面及查處面積極應處。一○一年至一○六年查處失聯移工十萬三三五九人,每年查處人數均持續增加,一○六年查處更高達兩萬一八四六人。失聯移工累計在台人數亦從一○五年五萬三七三四人降至一○六年五萬二三一七人,滯台人數已開始下降。

移工失聯原因很多,無法僅歸責於移工本身,站在本署立場,執法人員不僅止於嚴正執法的查察角色,對於可能成為人口販運被害人者,更應聞聲救苦,落實我國防制人口販運工作的努力與決心。又為提升我國保障人權指數,本署針對就業服務法規定「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的移工,經通盤研議並提報內政部葉部長核定,自一○六年十月起,改以「失聯移工」之友善用語稱呼。希望大家支持失聯移工的正名,期展現我國對於移工的友善對待,並反映我國的人權文化水平。

最後,非常感謝官理事長提供寶貴意見,我們亦認同官理事長的諍言:「…我們將義不容辭善盡公民責任;否則長此以往,不但台灣凌虐外勞的惡名揮之不去,更會成為逃逸外勞的天堂!」

(作者現任內政部移民署副署長兼發言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