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台獨:台灣從「中華民國」獨立出去

■ 曹長青

李前總統的「追求台獨是退步」說,引起爭議。一個引人注目的現象是,爭辯雙方都承認,台灣已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只不過一方認為,台灣還沒有法理獨立,因而仍需台獨;另一方則強調,既然已是獨立國家,就沒有必要再主張獨立。 但雙方的這個「前提」,其實大可討論。

一般來說,為對抗中共的統一併吞,強調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並沒錯。但認真追究,這種說法則難以成立,因為台灣只是一個地名,並沒有成為國名。一個顯見的事實是,那些邦交國,都不是與一個叫「台灣」的國家建交,而是由於「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而與「中華民國」建交,因而他們不能同時承認另一個聲稱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迄今沒有哪個國家同時與「兩個中國」政府建交。

美國前國務卿鮑威爾曾說,台灣不是一個國家;瑞士最高法院前年在一項涉及台灣的裁定中也指出,「瑞士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但同時又說「從國際法觀點來看,中華民國符合一個國家的全部條件」。這些都說明,台灣只是地名,還不是國名,怎麼能說台灣已是獨立的國家?在口語上,人們可以用台灣來取代「中華民國」,或者兩者相互通用;但從法律角度,這兩者顯然是不同的。

今天李登輝先生強調「台灣已是主權獨立國家」,其實只是表達「今天在台灣這個地方的中華民國已是主權獨立國家」;而且他同時又否定「兩國論」,強調只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這個「特殊」兩字,就是特指「中華民國」,而不是把「台灣」當作一個國家。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近日接受「自由時報」訪談,用的是「中華民國已是主權獨立國家」,而沒有用「台灣」兩字,基本上也是這個意思。

如果在法律層次確定台灣還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那麼台獨運動不僅不是「退步」,反而是當務之急。台灣要從哪裏獨立出去?台灣要從「中華民國」獨立出去。日本前國際法庭法官小田滋也曾指出,所謂台灣獨立,就是「脫離國民黨(中華民國體制)而獨立」。

所以說,制憲正名與台獨完全是一回事,刻意將其分開,就像一個人說「我從未主張嫁人」,但又說要去「登記結婚」;去註冊辦手續,就是實現「法理嫁人」。

台灣獨立運動不僅是必要的,而且任重道遠。它不僅要揚棄強加的國號、過時的憲法,也是一場思想與文化運動。最近軍營拿掉蔣介石的銅像,「中郵」、「中油」等正名,改變課本中「本國」之虛假論述等,都是在進行「台獨」的一部分,它是人民選擇權利的體現。

(作者為中國旅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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