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社論》又一個民粹至上的典型案例

颱風假爭議近日引爆,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前通過決議,要求勞動部一個月內針對勞工颱風假入法蒐集各方意見,並在委員會召開一場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勞動部長林美珠則態度保留,認為貿然實施,勞資爭議會更多,將先做民調,了解企業目前配合公務機關停班停課的情況。颱風假議題本該理性討論,但多位立委聲稱站在民意立場,而勞動部則遭到勞團砲轟:「是死的勞工不夠多嗎?」使得立法審查過程淪為政客表演的場域。

颱風假爭議近日引爆,勞動部長林美珠則態度保留,認為貿然實施,勞資爭議會更多,將先做民調,了解企業目前配合公務機關停班停課的情況。(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台灣是海島型氣候,屢有颱風來襲,往往造成傷亡與財物損失,但也有預測失準,狂風暴雨的預警最後甚至晴空萬里,一片艷陽天,此固為天佑台灣,但充滿變數的颱風天,如何決定要不要上班上課,一再成為負有決策權的地方政府首長之嚴重困擾,由是乃有將颱風假法制化的聲音。加上國會議員基於選票考量,放假最容易得到掌聲,因此颱風假納入勞基法,形成一股強大勢頭。然而,颱風假是否該入法?應多方廣泛討論後再作定奪,萬萬不能打著勞工權益之名,輕率將颱風假納為法律條文,強制套用在百工百業之上,重蹈一例一休覆轍,衍生難以解決的紛擾。

其一,所謂颱風假,全球並無立法先例。以鄰近國家為例,日、韓兩國並無政府統一宣布颱風放假的作法,是否上班上課由個別企業與機關自行決定;香港則採發布五級風球信號,做為民眾是否上班的依據,且即使上午放假,一旦下午風雨轉弱,仍必須恢復上班。我國目前的作法,則是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施行,適用對象為政府各級機關和公、私立學校,實際上,大多數民營企業也會跟進實施,所以雖無颱風假之法令,但目前的相關規定與民間企業的配合,已能周延因應颱風等重大天災。

其二,鑑於一例一休立法,本在保障勞工週休二日權益,但是以一套僵化的工時規定綁住各種不同作業型態的行業,導致有淡旺季、腦力與體力勞動之別的產業,失去了彈性調配的空間,反而羈絆了產業的發展,不利勞工所得提升。相同地,颱風來襲時,各行各業、勞工、學生各有不同的因應方式,有人可以在家休假以策安全,但也有很多公共事業的勞工、公務員必須在工作崗位上,才能確保全民的水、電、食品與救災需求。因此,颱風是否停班停課,既應以民眾的安全為首要考量,亦應將工作任務之型態納入評估,無法建立一套統一的標準,如果現行辦法猶有未盡完善之處,或許以學者提議的函釋方式加予補全,保留比較大的彈性空間,應該會比立法強制更為妥當。

其三,颱風時是否上班上課,在台灣常常發生爭議,癥結並非企業不願配合,而是地方首長作決策時,往往以選票為考量,寧可錯放,讓民眾平白多了一天假期,也不願冒著輿論與網民圍攻的風險。像台北市長柯文哲放錯假而有「對不起國家民族」之自責者,絕無僅有。因此,不僅颱風假入法顯有不當,行之多年由地方首長依據中央氣象局天氣預測決定是否停班停課之作法,也應適當修正。或許效法日、韓作法,將是否上班上課交由個別企業與機關自行決定,將比較能夠因應實際災情。尤其,颱風天停班停課,係基於員工安全,因應突發災變的權宜作法,並不是勞工既有之權益,實不宜以「颱風假」稱之,才不致誤導有颱風就必須放假的心態。再據過去經驗顯示,絕大多數企業都會優先考量員工安全,不會在強風暴雨之際,強制要求員工上班,否則一旦員工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將面臨龐大的賠償與法律訴訟。因此,颱風是否放假,交由企業與機關自行決定,顯然會比取決於地方首長更為合適。

其實,立法本應訂定最低標準,但從嚴執法,如此違法者遭到處罰,便無推託之藉口;然而,台灣近年在民粹壓力下,立法從嚴,規定嚴苛,包山包海,而且充滿道德審判與輿論壓力意涵,導致在現實上經常窒礙難行,到處充斥違法的現象。眼前颱風假的入法之爭,顯然又是一個民粹至上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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