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不知所云的小插曲

◎ 彭明敏

在政壇吹起不大不小的「親中政治插曲」以「不知所云」起,終以「不知所云」結束。

一位不甚著名的台南市議員,指摘市長「反中」,市長答以「我親中愛台」,可以推測市長不是經過熟慮要發表其中國政策,是因受指責「反中」,用氣話回嘴逆襲說,我哪裡「反中」,我是「親中」,加一句「愛台」,予以平衡(如你說我「小盜」,我回嘴「我是殺人大強盜」)。

不論如何,「親中」一句竟出於公認「台獨」的市長之嘴,苦無搶眼頭條新聞的媒體,找到極佳話題,大為渲染並遍訪綠色市長迫問「他那麼說,你怎麼說?」天真的諸市長,輸人不輸陣,大狗一吠,眾狗隨吠地,爭先恐後,他一句「友中」,我一句「和中」,再一句「知中」,連鎖反應,連總統府也出來認同。

台南市長赴美演講,「親中」不再提,聽眾質問,其答覆不知所云。回國後告白:那是「反應式回答」,證實上述推測「氣話回嘴」是正確。「親中愛台」的插曲,於此壽終正寢。市長則騎虎難下,忙於補破網。

有人愛說中國「一家親」、「兄弟之邦」。國際關係必須依條約以法律用語規律。上述形容是情感表現,不是法律用語,它必須以具體提議並以條約來表達。中國對台已以飛彈武力分化作具體表態,台灣如何「親中」卻沒有具體提議,只有親中八股,無異「反攻大陸」八股(三年準備,兩年反攻,一年成功),令人納悶。

個人(自然人)、親家、夫妻、姊妹兄弟都有客觀法律定義,要表示「親密」也有各種具體行為,如送禮、宴請、握手、擁抱、接吻……等;國家間要表示「親密」,也有各種具體辦法,如合併為一國、構成邦聯、結同盟……等。如何「親」,如何「兄弟」,如何「一家」,應該告知國人。徒喊「親」、「兄弟」、「一家」,卻不能提出具體辦法,如此所謂「親」、「和」、「友」、「知」,都成廢話,不知所云。

(作者為前總統府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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