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假中國不敵真中國 國際法的必然

◎ 雲程

六月十三日,巴拿馬與中華民國(ROC)斷交,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建交。對台灣人而言,情緒上雖有衝擊,但「假中國」不敵「真中國」,是國際法的必然。

官員說,中巴遠在大清時代的一九一○年一月十六日就建立領事關係,已經超過一百年。姑且不論領事關係是否等於國家承認,鑑於當時台灣是日本帝國的領土。官員證實的是:中巴外交業績屬於中國,與台灣無關。

藉著百年外交歷程,官員委婉說明了國際法原則: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合法政府。一九一二年ROC繼承「大清帝國」,並獲得國際社會承認為「中國合法政府」。一九四九年,PRC先打垮ROC,有效統治中國;再於一九七一年的聯合國大會,取得國際社會承認為「中國合法政府」。於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之說,通行全球。

現在國民黨見獵心喜,指控斷交原因,是蔡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云云。一群沒大腦的烏合之眾,竟不知:在國際法「一國一 合法政府」的脈絡下,只要台北當局承認一中,就是自棄所有外交空間,淪為北京的海外領地。國民黨詭論的背後,是繞個彎更快的消滅中華民國!

問題仍在一九四九年:當年蔣介石辭職、ROC被PRC擊潰、ROC憲法被中國人消滅、李宗仁總統捲逃美國。一九五○年在台灣重起爐灶的「蔣氏ROC」,如何能在沒總統、沒憲法、沒選民、沒國際承認、沒實際管轄的條件下,聲稱自己是一九一二年那個ROC的連續體?進一步言,不能詮釋一九五○年前後巨大的法理與事實斷裂,如何能化妝自己是中國合法政府?連變裝為「ROC在台灣」,也徒勞無功。ROC就應該在中國。要不然那個C,是啥意思?北京就因為那個C,具有國際法「政府繼承」的資格。不是嗎?

地球上所有國家都正與中國建交,只是在ROC或PRC間擇其一罷了。ROC外交部因無現實基礎,維持邦交國只是花預算比賽。ROC被中國人踢出去,離開了C,ROC就是他物。台北的「蔣氏ROC」,被斷交是必然。但只要我們確實掌握「此ROC」已非「彼ROC」,北京的瘋狗行為,反而能幫台灣建立主體性。(作者著有《放眼國際: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http://hoonting.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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