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董凱勝/Uber總經理聳聳肩

董凱勝/檢察事務官

甫發表公開信給小英總統的Uber亞太區總經理布朗,最近又親自來台召開記者會;除再次呼籲政府當局另訂專法納管「車輛分享」新科技外,也對大幅提高違規營業罰則的修法動向不以為然,斥之為開倒車。

標榜創新的Uber,打著「共享經濟」名號開疆闢土,這華麗名詞卻有其內在矛盾。論及「共享」,人們想到的往往是不涉金錢、非商業性的社會互動,例如分享一則故事、一首歌曲,總是出於慷慨或幫助的利他動機;但「經濟」指涉的則是市場活動,無論欲換取商品或服務,都是銀貨兩訖的金錢交易。倘若Uber並非免費提供搭乘,這家公司究竟共享了什麼?

共享經濟隨網路文化應運而生,起初確實具有草根、社群、永續等理想,也受到許多自詡思想進步的人士支持。然而,新的商業模式一旦建立,資本投入與日俱增,營利本能遂不斷排擠利他初衷,共享經濟已然淪為矽谷與華爾街富商巨賈的遊樂場。如今的大型共享經濟,幾乎一面倒的由少數幾家科技公司把持,而非任何非營利組織;這些科技公司背後,又有為數眾多的創投在撐腰。以Uber為例,亞馬遜執行長貝佐斯、高盛、Google Ventures和百度,都是它的投資者。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吳修銘曾指出,網路承諾開放、分享、社會協作等精神,使年輕族群深受吸引,業者力推共享意在獲利的圖謀因此獲得掩飾。網路上主要行業多由一家獨大或寡占,例如Google擁有搜尋、Facebook是社群龍頭、阿里巴巴稱霸零售店商。為什麼Uber罰不怕?曾任Facebook資深經理的布朗心知肚明,這是贏家通吃的世界;Uber的投資者也相信,不只計程車服務業,包括近日推出的餐點快遞等服務,科技都將使它成為清場的大富翁。

Uber及其支持者總把它的成功歸於創新,但這說法只對一半。科技評論家湯姆.史利在《分享經濟的華麗騙局》書中直言,Uber的成功有一大部分要歸功於它規避保險、稅金、車輛檢驗及連帶責任,藉調整法規重新配置企業與整體社會利益,將成本外部化的能力。分享經濟只是解除管制的修辭,跨國金融機構和創投基金藉此改變全球民主政府制定的法規,企圖以其自身利益和喜好來重塑城市。

讓業餘駕駛和計程車司機相殘,並非開創藍海,而是讓紅海更紅。這不是每個想賺點外快貼補家用或期待便捷乘載市場參與者的個人責任,這個問題來自金錢利益,來自企業推動解除管制以增加獲利。Uber將自己定位為網站平台,駕駛是「夥伴」而非「受僱人」;既不必負擔勞健保,載客過程出了事也與它無關。風險分散於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自己樂當收租的科技新地主;這種區隔風險與報酬的雙面掠奪商業模式,會不會才是它欲蓋彌彰的「創新」呢?

以《阿特拉斯聳聳肩》等小說聞名於世的美籍作家艾茵.蘭德(Ayn Rand),作品始終強調個人主義、利己主義以及自由放任的資本主義理念;而Uber創辦人兼執行長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正是蘭德意識形態的堅貞信徒。看著Uber將一票司機推出來當盾牌,訴求當局為其「創新」量身裁衣,彷彿也在聳聳肩表明:你看著辦囉!而為了不讓資本主義這頭野獸脫韁,避免市場陷入無政府狀態,加強監管或許才是進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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