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四位總統證明:修憲才行

◎ 邱智淵

本人對於台灣實施總統制否?內閣制否?毫無成見。然而,如果陳總統、馬總統、蔡總統前後三人都需要靠體制外的組織來推動國政,那麼說明現在雙首長制的憲法適用性出了問題!加上李總統疾呼憲改強化台灣主體性,都說明了我們必須嚴肅務實面對修憲,這個國家框架須加以調整的事實。

前後任三位總統都召開過類似蔡總統所主持的政策協調會,以解決政府組織橫向聯繫不足的問題,陳、馬兩位前總統在任時,也因此遭受「破壞憲政體制」之批判。但在蔡總統任內,仍需召開此「違反」憲法正常運作的會議,真正凸顯了現在憲政體制與台灣現況有無法契合之處。

撇開憲法學上論理之議,我們來看真實的台灣現況。現行的憲法主架構,是以中國大陸為幅員所設計者,由於大陸面積廣大,人口眾多,必須強調「分權」與「代理」的功能,以進行溝通與協調,且以中國需設國家主席與總理二人分治可見一斑。但在台灣這個小島上,朝辭基隆,夕至墾丁,甚至搭乘高鐵兩小時內就可以台北到高雄;且島上南北東西人民接受資訊零時差。施政貴在透明與效率,把專為大陸設計的憲法,放在台灣施行,就顯得疊床架屋,以及資源重複浪費。我想這也是李總統當初想要凍省的本意。大家想想,台灣這個三萬六千平方公里的小島,有需要雙首長制嗎?

再說,現在的公共事務日益複雜,到底是國防外交,還是一般行政,常常源於觀察角度不同所致。如果還是用這樣「兩人三角」的雙首長制,也會導致互相推卸責任的現象,也就是現在總統與行政院長常常對政務處理方式不同調的原因。這對於問題多多的台灣、人心望治的台灣,當然就會造成凡事「事倍功半」,民調雪崩式下滑的原因。

本人也相信能擔當國家高階領導人者,多為德高望重之士,對於權力之行使有其分際。但是民主政治非聖人政治,有完整清楚的運作制度,才是長治久安之道。如果能明確國家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也就能釐清權利與義務,讓政事運作能明快處治。否則施政易陷在「髮夾彎」中,還會把國家再次拉入憲政危機的「迷霧森林」中。

我想修憲是台灣要面臨的一大課題,也是蔡總統擔任這四年「台灣隊長」必須帶領全民完成的國家任務。(作者為前國大代表,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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