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共和國》姜皇池/仲裁判斷不過是一張廢紙!

姜皇池/台大國際法教授

在南海仲裁案即將宣布之際,中國對仲裁庭的攻擊彷若不留餘力,先前尚不乏理性論述,集中討論管轄權有無爭辯,以法律思維和語句,細細論述中國立場,然近來用語越形激烈,前國務委員戴秉國喊出:「仲裁結果很快就會出來了,出來就出來吧,沒什麼了不起,不過是一張廢紙!」對國際法治輕蔑態度,令人駭異。

不僅對仲裁判斷嗤之以鼻,亦對仲裁庭組成以及法官人格肆行攻擊。中國駐印尼大使說:仲裁庭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日本籍庭長「柳井俊二」所指定組成;五名仲裁法官,四名來自歐洲,根本不具普遍代表性。《人民日報》刊登訪談,攻擊柳井,以渠曾任日本駐美國大使、日本外務省副外相,在安倍政府修憲過程中擔任法律顧問,因此在面對中國問題時,不具有公正的裁決能力和意向,好似柳井是法庭的「第六個法官」?接著又指責法庭對中國不友善,是有陰謀的,宣稱「法庭已經成為一些勢力的代言人」等等。

吾人無從判斷日籍庭長是否對中國懷有敵意?然日籍法官之任命,中國並未反對,該法官再經選舉成為院長過程,中國亦未反對。問題是誰讓日籍庭長有機會與「義務」需根據《海洋法公約》《附件七》組成如此仲裁法庭?無疑是中國。若中國應訴,則根據公約《附件七》第三條,除菲律賓與中國各自指定一名法官外,應再共同指定其他三名法官,但因中國自始拒絕參與,根據規定,除菲律賓所指定法官外,其餘四名法官讓法庭庭長指定。孰由致之,孰令致之?

不僅攻擊仲裁庭,對仲裁案外之國家同樣不放過。中國指責仲裁庭已成為某些勢力的代理人,劍鋒直指美國。美國固是強國,但豈有能力全面操控國際司法機制?事實上,本案美國曾申請作為觀察員,但仲裁庭直接以美國並非《海洋法公約》締約方,毫無懸念地予以拒絕。

不要忘記,美國在國際司法訴訟並非常勝軍,在一九八六年國際法院的《在尼加拉瓜軍事與準軍事活動案》中,甚至是一個慘字了得。而南海仲裁案中,菲國律師團首席Paul Reichler,正是當年代表尼加拉瓜於《在尼加拉瓜軍事與準軍事活動案》中,控告美國侵害尼國主權的律師,尼案讓美國顏面盡失,進退失據,若非尼國選出新政府,美國豈能免於法律泥淖與不斷的國際譴責。以中國的「愛國情操」檢視,則此等「民族敗類」,如是「人渣」,又豈是美國政府可加以使喚的?

在一九八六年案件正式宣判前後,雖仍有支持美國作法之學者,然美國國際法學界充滿撻伐之聲,不是攻擊國際法院、不是聲討「賣國賊」Paul Reichler,而是檢討美國何以違反國際法?何以拒絕法院管轄,損害國際法治等等?個人不是認為美國就是何等崇高,重點是當時美國不論是專業學術刊物論文、學界發言、媒體報導等等,在國際法院判決前後,仍有眾多檢討美國不進入訴訟程序是違反國際法的聲音,然在南海仲裁庭正式公布仲裁判斷前,但見中國官方學界,各方各面,眾口一致,無不以仲裁庭為討伐對象,無不以「美帝」為口誅筆伐目標,心中不免疑惑,難道本案中國就無懈可擊,就無非可議?

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認為仲裁案是「打著法治旗幟反法治」,不知為何,吾人眼前竟浮現文革時代「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呼號。難道一場國際司法裁判,讓中國國際法學彷彿重溫「文革『美夢』」,打出「法律必須服從政治」的原形?抑或中國本質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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