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CHINA 國家╱主權的混亂交叉

■林濁水

古典的主權概念是:主權不容分割;對內最高、排他;對外獨立自主。從這內涵來看,中國反分裂法充滿矛盾與混亂:強調主權及於台灣不容分割和承認兩岸未統一合法是矛盾的;擁有主權的中共政府和轄下的「地方」進行政治性的「對等」談判、非政治性的交流協商簽訂協議是矛盾的…。

矛盾既源於堅持統一的主觀願望和分立的現實之間的鴻溝,也在於更深刻的原因:國家╱主權概念上的混亂。

西方國家在西伐里亞條約為現代主權概念奠基宣告傳統的大帝國國家觀念告一段落後,國家和主權的概念內涵又隨歷史變遷而演變:既經民族主義、民主理念的洗禮,到二次大戰後又出現了超國家的主權概念;在冷戰期間「人權外交」大有挑戰主權獨立,內政不容干涉的教條之意;上世紀末,全球化趨勢伴隨區域經濟崛起,古典主權觀又受衝擊,最極端的還有大前研一,根本宣告民族國家的沒落,區域政府架空國家中央主權的論述。

在這幾百年中,主權的意義從逐步演化、絕對化在二次大戰達到高峰後,稍稍轉向相對化、弱化。

十八世紀前中華世界的國家對主權是陌生的。漢人有全然不同的世界秩序。其國家觀是建立在大漢沙文主義之上的華夷世界觀,對應著「差序格局」的天朝秩序:以漢為中心之國,以夷狄為藩屬。其價值觀中嚴華夷之辨遠比帝國擴張重要。這精神在同盟會文獻中屢見不鮮。這種國家的典型是漢,尤其是宋、明更為符合。至於多民族的多元大帝國如唐、元、清,一概是由夷狄所建,分別為突厥、蒙、滿。只是經過滿族長期統治後,孫中山雖以驅滿興漢為革命宗旨,卻在滿人倒台後一改漢傳統,繼承了夷人的多元大帝國國家概念,但卻又放不下大漢沙文主義。兩種矛盾價值並存的結果,內部民族緊張到現在沒完沒了,悲劇不斷存在。

不只如此,接觸了西方,模仿西方價值後,在大漢沙文主義配上了現代民族主義觀念;在多元帝國上套用主權國家的架構;天朝秩序上安頓西方霸權觀念。在這進程中主權概念不斷強化、擴張。影響所及,雖同為分裂國家,兩岸完全無法像南北韓,東西德一樣互相承認,並採和平原則解決爭端,於是中國憲法中曾出現「解放台灣」的規定,如今借屍還魂地在反分裂法中加入「非和平條款」。

上世紀末,中國經濟的開放改革正好搭上世界經貿全球化的順風車。使中國經貿和台灣、美國形成緊密的全球運籌連結關係:台商到中國進行鉅額投資,進口台灣技術、原料、半成品;從中國向歐美出口成品。這類出口構成中國貿易順差的主要內容。這樣的現實,加上後冷戰的島鏈封鎖,於是不得不在反分裂法中首度承認「未統一」的現狀的合法性。接受某個程度主權的相對化與弱化。結果反分裂法出現了詭異的混亂:既強主權化又弱主權化。

中國把不同歷史階段,不同文明中各式各樣不相容或互相取代的國家、主權觀全部囫圇吞下,實在是中國本身和中台之間許多痛苦的來源。假使中國把這些這些不相容的價值拆開,單單守住天朝秩序的價值觀,或誠心接納西方主權概念,恐怕台海兩岸早已和平往來;如中國只繼承夷狄的大帝國觀,而不硬在其上套上西方的民族國家、主權國家兩樣概念,也不會在「內戰」都停了半世紀後,還硬要和台灣糾纏不清;甚至只採西方霸權主義,以地緣政治的角度考量台灣,都可能採取「中立化」台灣的戰略部署,而避免對台過度施壓使其沒有選擇地被嵌鑲在圍堵島鏈之中。至於全球化,本應呼應以主權的自我節制,但陰錯陽差地,全球化使大量進入中國的台商成為他不合時宜地強化主權的籌碼。

只要中國不把他胡亂吞下的各樣矛盾的國家╱主權觀釐清,做個理性取捨,台海、東亞、乃至中國本身都將繼續活在價值衝突帶來的痛苦之中。(作者為民進黨籍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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