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判生判死之外

◎ 陳昱良

有支持死刑的文章舉例指出,如果被害人是自己的親人,我們會有什麼感覺?的確,我們不是被害人家屬。但至今為止,並沒有任何人意圖阻止、抑制被害者表達憤怒、悲傷、甚至想報復的情緒或想法。不可諱言,如果我們是被害者家屬,當然也會想殺死加害人報仇,甚至想殺死與加害人有關的人。但是,這是情緒,不是理性思考的結論,更不是解決問題、撫平傷痛的方法。是否要讓情緒來決定我們的刑事司法政策?我們也許都該先冷靜思考。

如果殺人真的可以「償命」—殺一個死刑犯,能讓被害人復活,使一切回復原狀,我們完全沒有不支持的道理。但可惜的是,這不可能。那麼,我們如此執著的要殺死一個罪犯,究竟為的是什麼?或許,只是單純的報復,幫助宣洩我們的情緒。但縱使罪犯伏法,被害人家屬失去親人的缺憾往往仍無法平復,每當再有類似的犯罪事件發生,悲傷、憤怒的情緒就會被挑起而一再複演,結論是一切都沒有因為加害人的死亡而改變。

冤獄,在由人類職掌審判的司法制度中,是不可避免的存在。死刑一旦執行,將具有不可回復性,因此至今沒有人可以還給江國慶的媽媽一個兒子。主張死刑可以實現正義、認為這種罪犯不值得活著、不願意花納稅人的錢養終身監禁罪犯,這些都只是達成需求的手段、策略,並不是我們真正的需求。我們真正的需求是:安全的環境、公平的社會、修復傷痛。真正需要被討論的是能夠滿足這些需求的方法,而不是討論為了表達情緒、觀點的策略。

就被害人家屬而言,最大的需求不外乎死者復活、使一切回復原狀,但這是任何人類都辦不到的事。退而求其次,其需求就是修復內心的缺憾,或許是一個真相、一個原因和一個道歉。然而,如果真相會「致命」,依人類趨吉避凶的本能,恐怕精神狀況正常的人都不會輕易說出真相。但如果讓加害人清楚知道被害人家屬真正的需要和感受,而不是情緒和報復這些策略,也許比較有機會知悉事實真相與犯罪動機,進而得到真誠的懺悔,被害人家屬的情緒才能得到真正的釋放。

(作者為律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