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應元
立委李應元。(記者劉信德攝)
感謝林左裕教授二十二日在貴刊,對本人提出的「自用住宅租賃法草案」,做出深度的討論,相信有助於日後催生出一部更為周延的租屋專法。
林教授擔心限制租金漲幅,可能讓房東沒有修繕房屋的誘因,國外許多地區的房舍因此品質欠佳。事實上許多教科書都有討論到此問題,尤其二戰之後各國的經濟常為通膨所苦,因此若限制租金上漲,真的會發生上述情形。因此本人不嚴格限制租金上漲,只是希望不要超過CPI的漲幅。讓房東維持其實質的租金收入,並防止租金帶動物價波動。
林教授可能覺得這個草案比較傾向保護房客,會減少房東出租房子的誘因,事實上本人一直追求兩方權益的保障。例如在草案第十六條要求房客對房屋要盡善良管理人責任,第十七條規定若有惡意破壞,還課以懲罰性賠償。此外,目前房東若遇到房客因重大變故陷入困境無法繳房租時,要不要叫房客搬呢?人都有同情心,但房東就是需要收入才出租房屋,因此一定是陷入天人交戰。為解決此困境,草案第二十二條規定,房東先向政府的住宅基金申請代付租金,而不是馬上趕房客。這不僅保護房客,更保障房東的權益。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這是大家努力的目標,盼與關心此議題的國人共勉之。(作者為現任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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