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軍人徹底回歸國防專業 才是正解

◎ 陳耀祥

台灣解嚴雖近三十年,但觀念及制度的遺毒未除,政大教官撕毀二二八傳單憲兵違法濫權搜索民宅都是痼疾復發。戒嚴的特徵就是「軍事統治」,兩蔣時代,軍人不只負責國防事務,更掌控政府部門及社會各領域,將軍擔任高官、警總管制思想、政戰掌握媒體、教官管理校園、退伍軍人經營獨佔事業,構成一套嚴密的軍管體系,這套體制在民主化之後雖有限縮,卻未徹底處理。

軍事統治是戒嚴的特徵,民主國家因讓軍人回歸國防專業,徹底軍民分治。(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國防關係國家存亡,但軍人干政及軍事獨裁卻又不得不防,所以民主國家無不建構「文人統治」及「文武分治」的憲政體制。憲法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第138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第139條) 及「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 (第140條)依此等規定,軍隊必須國家化,軍人應保持政治中立,不得介入政治及黨爭,以及文武分治。不僅我國如此,曾飽受納粹之苦的德國,也在憲法,也就是聯邦基本法第87a條及91條等規定,軍隊除防衛事務外,只有在遭遇基本法明定之緊急情況,且各邦警察與邊防警察無法處理時,得由聯邦政府調動使用,但為避免權力濫用,聯邦眾議院或聯邦參議院得要求停止。換言之,文人領軍及動用軍隊之要件、程序及終止都是由憲法直接規定。這些機制都是為保障德國的自由民主憲政,避免再度出現軍國主義及軍事獨裁體制。

因此,推動轉型正義不能一再陷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窠臼,應認清問題本質,進行「系統性改革」。本文建議,應讓軍人回歸國防專業,徹底軍民分治,除修法限縮憲兵權力,回歸軍事警察角色,僅處理「軍人」涉及「軍事勤務」之業務,避免白色恐怖陰影再現之外,也應修法讓軍訓教官全面退出大學、高中校園,這不僅是司法院釋字第450號所指的大學自治問題,更是文武分治的必要作為。軍事統治的體制遺毒不除,台灣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及專業的軍隊,在即將邁入解嚴三十年的時刻,希望新國會努力加油,早日解決問題!(作者為台灣永社副理事長,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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