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海外急難救助提款機

◎ 吳尚書

隨著國人海外足跡漸增與民主制度的逐漸發展,各駐外館處的海外急難救助業務隨之大幅增長。政府機關服務民眾乃天經地義,惟濫用的情況亦日趨普遍。能前往海外的國人絕大多數皆已成年,卻未承擔對應責任,反而轉嫁駐外單位。例如日前報載國人春節期間搭乘廉價航空前往海外度假,因航班問題無法即時返台上班而要求當地外館協調國籍航空輸運。廉價航空之所以價廉即在於較低的保障,故乘客購票前理應了解風險,而非要求公務員以納稅人的血汗買單。其他報導過的濫用事項包括藉故財物遭竊要求代墊支出不還、要求駐外人員處理感情問題、無醫療保險要求給付等。在旅遊等海外保險服務大幅發達的今日,許多意外情況已可事先主動預防,非依賴其他納稅人。

日前報載國人搭乘廉航前往海外度假,因航班問題無法即時返台上班而要求當地外館協調國籍航空輸運。(示意照)

受到經費與編制的限制,多數外館人力其實有限,所以幾無特定編組處理海外急難事宜,而是由現有人員兼任。若是此類濫用層出不窮,則用以照顧真實需求的人力與物力資源必然減少。其次,不同於過去八年的「外交休兵」,當國人在上個月透過選票表達主體意識後,新政府與中國的外交競爭難免,在第一線的外交官們會有更多的挑戰。基於有限的時間與精力,濫用急難救助自然會減少外館情搜、交流的能力,尤其是較小的館處,此乃零和狀態。若是處理真正的急難倒也無可厚非,惟將有限的資源用於個人的不負責任則頗為遺憾。雖然此類欠缺責任感的民眾僅為極小的比率,若是放任下去,恐怕鼓勵更多民眾出國不負個人責任。

雖然外交部多次用新聞稿表達期望民眾自律,此等道德勸說實難有效。如同過去幾年不負責任的民眾於颱風等惡劣天候前往登山、釣魚一樣,軍警消的搜救人力也常遭濫用,以致訂立相關條款。外交部實應在現有急難救助的上限外,立法規定追討與防治濫用之事宜。合理化海外急難救助的條件,排除無理的要求,則外館資源可以讓有真實需求的民眾獲得更充分的照顧,而其原本業務亦不致遭到過大的干擾。

(作者為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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