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政權交接 國家檔案交付

◎ 薛理桂

二○一六年總統大選已落幕,接下來將於五月二十日進行新舊總統交接。國內歷經幾次的總統大選與政權更迭,已累積不少可貴的經驗。昨日在台北賓館舉行的政權交接會商會議中,已初步達成協議,從九十七年至今所執行、重大或具有經驗傳承的機密檔案將完整整理,並進行交接給新總統及其團隊。此舉將為台灣的政權交接立下典範,不再重蹈覆轍,發生以往有所謂重要檔案遺失,或是被銷毀的疑慮再度發生。

除了國安檔案之外,上自總統府、下至行政院所屬機關的檔案,都應完整的移轉到新的總統及其行政團隊。為求法制化,總統職務交接條例仍有儘速通過的必要性。個人很贊同立法院蘇院長的看法,無論現有政權在交接事務準備如何周全,沒有法令的約束還是很難以說服人,以及日後的政權交接的相關事宜。

新舊政府昨天上午在台北賓館首度商討接政權交接事宜。(記者羅沛德攝)

目前有關政權移轉的法令,在檔案方面已有檔案法可以依循,在該法第十三條有關職務移交之規定:「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如依此條文,上自總統、下自行政院所屬機關都應比照辦理。但這條文僅規範檔案的部分,其餘的政權交接則未涵蓋在內,例如:美國總統卸任後,其任內依公務產生的電子郵件也需移交給國家檔案館。在電子郵件部分,是否屬於檔案的範疇,是否也需移交,在總統職務交接條例恐怕也需予以規範。

昨日的政權交接首度會議已有好的開始,希望為日後的政權交接立下良好的典範。如立法院也能同時通過總統職務交接條例,將是更加完善。所謂爭一時,也爭千秋,在台北賓館如能有好的政權交接辦法,加上在立法院如也能通過總統職務交接條例,所有與會人士與立法院的委員,都將是歷史的見證者,為台灣的政權交接立下良好的典範。

(作者為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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