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登山分級制的A級問題

25日起,台灣登山將採分級制。(記者張瑞楨翻攝)

◎ 邱炳進

內政部發布高山型國家公園管理規定,本月二十五日起,登山將採分級制。列入A、B、C級的登山路線,一人以上便可申請;C+級及D級則需三人以上始可申請;A級路線不需提供登山經驗證明,但爬過A級,才可以申請B、C級以上路線。

列入C+級及D級路線需三人以上始可申請,合情合理,因為山難有極高比例是因落單而起;但申請B、C級以上路線要先爬過A級路線,請問:如何證明?又B級與C級所耗的體力及難度、危險度也很難區分,因為山難的發生,與氣候變化、個人身體突發狀況息息相關,登山者的體力能爬到什麼級數的山,個人自會評估,領隊、嚮導也會視當時狀況決定登頂或撤退。如今,官署以安全為由,決定登山客的爬山順序,實多此一舉。

為減少山難發生,林務局當務之急,應是在各高山登山路線做好正確標示,並在各高山避難山屋設太陽能供電系統,以備山友遇雨淋濕可以烘乾衣物,以免失溫,還有通訊設備亦應建置,以備急救聯絡所需。

去年十一月中旬,我們去爬嘉明湖,在這個山難紀錄不斷的熱門登山路線,我發現我們所歇的向陽山屋、嘉明湖避難山屋,連個溫度計、海拔標示都沒有,更別提電力了。此行風大雨大,無論你穿什麼防水登山衣褲都無效,個個淋成落湯雞,凍得臉色蒼白,然到了山屋,因為沒有電,還是穿著濕透的衣褲過夜,大家能安全歸來已是萬幸!因此,提高更安全的登山環境,應該比登山分級更刻不容緩!

(作者現任教職,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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