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小小兵》與大鯊魚

◎ 蘇泓文

文化部近來推出了電影分級新制,將原本「普遍級、保護級、輔導級、限制級」四級改為五級,其中將輔導級再細分為「輔導十二歲級」和「輔導十五歲級」,分別是十二歲以上和十五歲以上才能觀看。不久前動畫電影《小小兵》在台上映,刷新台灣動畫電影票房紀錄,但是該片分級審查被列為保護級,六歲至十二歲小朋友需成人陪伴觀賞,六歲以下兒童禁止入場。相較之下,《小小兵》在美國是PG(不限年齡、父母陪伴即可觀賞)、日本與韓國是普遍級,讓台灣成為世界上少許將《小小兵》列為保護級的國家;有網友逗趣的說:「可能是因為小小兵太黃了。」

回過頭看電影播出前的官方動畫宣導(電影分級制度),演著一位媽媽帶女兒去看鯊魚兇殘的恐怖電影,鯊魚不僅作勢衝出螢幕咬人,接著又從媽媽嘴巴衝出來導致媽媽爆開,這彷彿讓人聯想到驚悚電影《異形》寄生於人體的劇情,不少小朋友在看到這宣導時都驚呼連連,而且這宣導片還是不斷的放送,每個去電影院看電影的小朋友都會看到。根據電影法規定,「涉及打鬥、竊盜、驚悚、玄奇怪異或反映社會畸形現象,對於兒童心理非必然有不良影響者」應列保護級。

令人不解的是,當局希望大家遵守電影分級觀賞,但這宣導片本身內容似乎已是保護級或輔導級以上,這到底該刮誰的鬍子?(作者為高雄市民,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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