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我愛林依晨

◎ 蔡張坤

藝人林依晨、陳柏霖因偶像劇「我可能不會愛你」在南韓獲得高人氣,拿下「二○一五首爾電視劇大賞」亞洲明星大獎。林依晨以中、英、韓三國語言致詞,表達流利讓人印象深刻。她說:「做為台灣藝人,我能夠得到這個獎很開心。然後能得到這個非常非常有意義的獎,我感到非常的榮幸,謝謝大家。」沒想到,「台灣藝人」四個字,惹惱許多中國大陸網友,被嗆:「給我滾出中國!」「以後請不要來我們中國了,好好在你們台灣待著吧!」「一直挺喜歡你的,看來瞎了我的眼了!」中國有媒體同步直播,竟成了「做為中國台灣藝人,我能夠得到這個獎很開心」,字幕「加工」,讓人傻眼!字幕和「原音」不同,十分奇怪。

我不解,林依晨並沒有錯,為何被嗆聲?她生在台灣、長在台灣,理所當然是「台灣藝人」。再說,南韓主辦單位也把林依晨、陳柏霖歸類在「台灣藝人組」;難道,主辦單位也錯了?

在台灣成長、孕育,明明是「台灣藝人」,為何不能說?就算是「流浪藝人」,也有其根源。只能說「藝人」二字?硬要說成「中國台灣藝人」?都是強人所難,很不尊重人。

我方民眾不解,韓方也不以為然。現場的南韓中華教育交流中心執行長朴東燮說,林依晨只是表明她是來自台灣的藝人,絕不含任何政治意圖,中國網友的無謂打壓抹黑,實在令人費解。

林依晨表現可圈可點,是傑出的台灣藝人,讚!

(作者為國小教師,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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