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地名本土化 雙重標準

■玄暉

中國制定反分裂法引發多數台灣民眾的反感,台灣地名、街道名稱吹起一陣以本土化為訴求的「正名」風。日前一群東社學者要求從社區正名做起落實本土化,要求台東乃至全台灣的地名與街道名稱,應該全面去除以中國省市、山川名稱,認為這是強行烙印在台灣的「中國坐標」。

史明的「台灣人四百年史」,把台灣歷史定位成一部「外來政權」對台灣殖民統治的更迭史。日本人、國民政府都是所謂「外來政權」,若去掉外來政權留下的地名就是「本土化」,那麼對台灣一堆日本殖民統治留下的地名要怎樣處理?光是台灣東部就可舉出一堆移植的日式地名,如末廣、山崎、豐川、春日、落合、長良、富田、舞鶴、鶴岡、瑞穗、池上、富野(源自日本的富良野)等,更不要說台灣其他地方還有加賀、豐原、松山、旗山、美濃、田中、高雄、清水等地名,對台灣的日式地名能視若無睹避而不談嗎?

筆者認為在地化風潮凸顯「台灣主體性」,鞏固「本土」認同,對台灣殘餘的日式地名背後象徵的殖民遺毒應該除惡務盡,畢其功於一役,評價所謂外來政權豈可有雙重標準。 (作者為自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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