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請先強化海防第一線

◎ 黃引珊

六月六日,總統馬英九宣達三千噸級「宜蘭艦」及「高雄艦」成軍令,並表示我國海巡實力在東亞已穩居第四。十天後,立院通過法案,海洋委員會將於今年底成立,下設海巡署,新成立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長期分散在各單位的海洋事務將由海委會統籌,以「海洋國家」自居的台灣終於可規劃全盤的海洋管理方針。

 圖為海巡署巡防救難艦。(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這些看似重大的突破,卻帶來更多疑問:台灣的海巡實力排名東亞第四,代表其裝備訓練僅超前菲律賓與北韓,倘若海巡署執法能力不足,單統整海洋政策,能保障我國海洋資源嗎?

整體而論,我國海巡署面臨以下問題:

一、定位受限。當今海巡主要職責除了海上執法外,更擴大到主權與護漁等層面,以「第二海軍」的姿態鞏固海疆。當東亞各國海事單位積極準軍事化的同時,我國海巡署不但沒跟上全球趨勢,還積極削減內部軍警人員比重,以消除軍人干政疑慮。

二、裝備落後。日本海上保安廳擁有七十多架飛機,南韓海洋警備安全本部二十多架,中國海警估近二十架,連菲律賓海岸防衛隊都有直升機、運輸機共五架,反觀我國海巡,卻是東亞唯一缺乏航空機隊與長程雷達的單位。若無長程雷達與空偵機,巡防艦等同又聾又瞎,再大噸位又有何用?

三、合作不足。與軍方密切合作是強化海上執法最快速的方式,中國海警成立之初,解放軍海軍三個月內就交付十多艘退役軍艦與近百位軍人投入執法;當今多數國家的岸上執法單位都與該國海軍建立信息系統共享,共同執行維權任務。但我國海軍直到兩年前廣大興案時,才首次與海巡到台灣最南端經濟海域聯合護漁,這樣的合作密切嗎?

海洋委員會雖成立,但許多與海事有關的單位如漁業署、環保署、交通部、海關等都沒有納入,離所謂的整合實際上還有一段距離。當社會大眾憂慮軍人干政,急於將海巡「去軍事化」的同時,也應思考少了厚實的海上執法能力,再好的海洋政策又有何用?期盼政府未來制定海洋整體政策時,能綜合評估我國周邊局勢並參考各國發展現況,讓台灣的海巡實力能隨著海洋委員會的成立,向前邁進一大步。

(作者為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碩士,桃園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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