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政府可惡?死囚可惡?

◎ 王坤楠

就是因礙於什麼人權啦各種法令的關係,而無法將這次六名死刑犯槍決實況在電視上LIVE直播,甚至三不五時以「廣告」式來插播;當作「社會教育」的一種教化作用,看能否有效降低犯罪率,但很可惜馬政府做不到!

 示意圖。(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雖然如此,不過筆者仍有一個最低限度的建言,即由法務部來製作片子請各主要電子媒體配合播出,將死囚由牢房押送至刑場這一段「軟腳」的畫面,當作是一種政令宣導式三兩天就插播一下,相信多多少少一定會產生作用的,另製作DVD光碟由教育部分送各國中小學校,利用「班會時間」請導師們來做規勸式的「機會教育」!難道連這樣子也做不到嗎?

媽媽嘴咖啡店殺了兩條人命的謝依涵、捷運板南線隨機殺四人的鄭捷及北投女童割喉案的龔重安,難道法務部還要再養他們十二年嗎?羅瑩雪部長妳會冤枉、錯槍斃他們三人嗎?妳早也要槍決晚也要槍決,他們三人為什麼不立即簽結呢?說得過去嗎?還在等什麼?今天不是僅槍斃這六名死囚就能安民心交代過去,應儘速統統槍斃掉並實況播出,一方面監獄也不再擁擠,另一方面治安保證會無形中讓妳想不到的好!相不相信?

(作者為退休人士)

◎ 郭文彥

法務部依法槍斃六名死刑犯,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批評這是「可惡的政府」。

如果被槍決的人是冤枉,那這政府就是可惡的政府。但廢死聯盟並未提出任何一人是冤枉,而只對槍決的行為,就批評是可惡的政府,一般民眾不會同意這種批評,因為被槍決的人都是惡性重大的罪犯。

在台灣,曾有過可惡的政府,四十年前,獨裁的統治者將未經審判者就槍決,或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但到統治者面前,魔筆一揮,槍決,多少條人命就此消失,這才是可惡的政府。滿手染血的獨裁者死後,政府還花龐大經費,建造宏偉的殿堂來紀念他,這種政府才是可惡的政府。

死刑不可廢,但要慎重,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是惡性重大的歹徒,才能判處死刑。絕不可造成冤獄,因若被誤判,人死了,就不可能復生。現在是民主法治時代,法院只要依法公正審判,保護好人,懲罰壞人,如此,只有可敬的政府,沒有可惡的政府。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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