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廣場》有污染無稅收,民怨怎解?

◎ 林清淵

五月十五日,雲林縣議會審議通過「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成為首個禁用生煤縣市,台中、嘉義、台南、彰化等四縣市準備跟進,這是繼今年三月高雄市議會通過「高雄市既有工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後,又一起有污染無稅收的案例。民眾長期為污染擔負健康風險,卻又收不到稅款,罹癌率比別縣市高,壽命比別縣市短,繳稅卻在台北,真是情何以堪。

  發電廠。(資料照,記者鄭旭凱翻攝)

上述自治條例沒罰則,只要報中央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即可,但內政部、經濟部、環保署砲口一致,指雲林縣政府無權禁用生煤及石油焦,禁燒將造成產業損失及影響經濟發展。台塑年供台電一百億度電,國內將禁止核電,現在地方政府又禁止燒生煤及石油焦,使用天然氣產生一度電成本近四元,生煤只要一.五元,六輕一.六兆產值將停擺,儘管行政院核備該自治條例可能性極微,但民意已開,對禁燒防污決心很堅定,如何抵擋?

根本之道是「南北區域均衡的國土發展計畫」;高污染專區規劃;公平的統籌分配款;落後區設廠,訂定廠地租稅減免、高污染補貼、外勞配額等優惠。

明年選舉,中南部候選人恐怕得提出上述政見與落實方法,因為人民要的只是租稅的公平;消除民怨,才能讓廠商、政府、人民三贏。

(作者為安全衛生管理師,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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