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媒體應守住新聞專業倫理的底線

媒體在社會上有第四權(right)之稱,這種權利的來源是基於民眾知的權利。然而,台灣的媒體不僅是第四權,近年來它已經超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power),成為一隻民主怪獸了。尤其是,有些媒體在台灣的民主化過程中,一直頑固扮演反改革的角色,現在他們的表現也最為荒腔走板。

上週,旅美棒球明星王建民因為不堪台灣媒體八卦成風,對其家人造成極為嚴重的困擾,因此發表聲明將拒絕台灣媒體的採訪。王建民的大動作,讓台灣部分媒體詫異不已,但是許多球迷紛紛響應,批評台灣的媒體簡直亂搞到家了。台灣媒體背離專業,以致自取其辱,於此可見一斑。

同樣也在上週,聯合報在頭版頭條,以聳人聽聞的方式報導,趙建銘變賣十三克拉的巨鑽。此一報導立即引來當事人的否認,並揚言要控告該報。該報昨日在頭版以小篇幅刊登道歉啟事。以大篇幅誤報傷害他人,卻以小篇幅啟事表示道歉,與當事人律師所要求的「相同位置及版面」相差甚遠,但當事人律師也只能慨嘆「雖不滿意但能接受」。

台灣的媒體亂象由來已久,最近六年有愈演愈烈的趨勢。有些媒體唯我獨尊,毫無自律精神,它們每每以民眾知的權利為藉口,逞其逾越民主法治的「製造新聞」之能事,所謂的查證,所謂的平衡處理,所謂的客觀報導,這些新聞專業倫理的底線,完全被置之不顧。

這幾年,部分媒體指揮檢調辦案、司法審判,製造假新聞供民意代表作秀,動輒要求行政官員引咎下台,搞得民主運作無法正常進行。事實上,在民主政治的運作中,媒體並沒有民意基礎,但有些媒體往往以民意代言人自居,把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當作保護傘,以目中無人來形容也不為過。

台灣有媒體如此,實屬民主法治莫大的悲哀。面對沈淪的媒體的惡性操作,有魄力的政治人物理應據理力爭,根據法律所賦予的權利,對抗不負責任的媒體。可惜,台灣的政治人物似乎缺乏擔當,即使遭到那些媒體百般糟蹋,也不敢理直氣壯地站出來,讓那些媒體知所警惕。長此以往,那些媒體當然會得寸進尺,爬到民主法治的頭上去。

陳總統曾言:寧可沒有政府,也不能沒有媒體。此話在正常民主國家,或許表達了尊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氣度,但在媒體群魔亂舞的台灣,甚至在中資介入媒體的台灣,反顯得是姑息且助長媒體暴力,讓那些披著新聞外衣搞政治鬥爭的媒體更無所顧忌。近幾個月來,某些媒體的表現進一步證明,所謂「寧可沒有政府,也不能沒有媒體」,徒然勾起那些媒體政治獵殺的慾望。

台灣的媒體亂象,並不是孤立的現象。深入地看,它是台灣國家不正常的徵兆之一。現有的某些台灣媒體,原屬國民黨威權統治的共犯集團,它們當年為國民黨政治宣傳,從而獲得賞賜特權利益。政權輪替前的民主改革期間,這種媒體也經常成為反改革、非主流勢力的喉舌,甚至直接跳下去介入政爭。

二○○○年以來,那些媒體鼓吹錢進中國、一中共識、聯共制台,可謂不遺餘力。執政者遭到那些媒體攻擊,雖然有其濫權腐化的因素,但它們真正的意圖卻在於摧毀本土政權的正當性,為聯共制台勢力捲土重來鋪路。因此,大家看到執政者在媒體監督下弊端暴露時,也要看到特定媒體爆料揭弊背後的政治野心,以免把它們製造的政治謠言當作事實看待。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