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嘉萍
筆者家住台北、在基隆上班,必須通勤往來高速公路,由於沒有購買回數票習慣,每每經過收費站就忙著湊零錢,有時零錢一個不小心就掉在車內了。因此當聽說政府要發展電子收費系統時就十分期待,雖然開始上路前有很多紛擾,自己還是在農曆春節前先安裝了「車上機」,並且從二月十日開通以來,每天快樂使用中。
不過昨天的一紙判決,似乎把這套系統打回原點,坦白說我有點難過。新聞說,因為政府招標過程的瑕疵,現有的ETC系統可能不能繼續使用了。當初大家講得這套系統好像很糟糕,但幾個月過去,用的人明明愈來愈多,我每天都在用、也用得好好的,那些說有問題的人自己到底有沒有用過呢?好吧,就算政府或遠通的人不對,那使用中的消費者又怎麼了?看到政府對於是否接收現有的ETC設備支支吾吾的,實在很擔心我們的政府官員「擔當」在哪裡。
ETC何去何從?有聽到整個案子要重新招標從頭再來,個人期期以為不可,這可是國家資源的浪費,而且現有的系統與設備確實是可以運行的,也真的很好用,要拆除再興建不但耗時耗力,更對從二月十日以來支持國家政策的國民,這些每天都在使用ETC的人開了一個大玩笑!
(作者為高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