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與善心人士談Libby Zion案例

◎ 謝炎堯

有非醫界人士投書關心病人的照顧品質和醫師的健康,提及Libby Zion死亡案例(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41117/507455)。這位善心人士不瞭解醫療作業和醫學倫理與傳統,提出的建議對病人和醫師的健康權益有害無益。

在急診和病房照顧Libby Zion的都是第二住院醫師,不是實習醫師,Zion先生控告紐約大學醫院讓超時工作又沒有資深醫師監督的醫師診治其女兒。陪審團認為不是醫院的過失而是美國醫師教育訓練制度的缺失,要求紐約州衛生處進行醫療改革,紐約州政府因而組成專案委員會負責處理。

幾經研究討論,一直到二○○三年七月一日,紐約州政府才公布限制部分(不是全部)住院醫師的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得超過八十小時。在研商過程中,二○○一年四月,美國的消費者團體Public Citizen Health Research Group向勞工部請願,要求管轄住院醫師工作時間,勞工部在慎重研究考慮十八個月後,答覆說住院醫師的工作時間,不是單純的職業安全和住院病人安全問題,應由其他更瞭解此複雜問題的機構負責處理。

住院醫師的工作,是實務訓練,因此,減少工作時間會影響訓練品質和醫師的獨立作業能力,同時會因為交班次數增多影響照顧病人的品質,所以公布時言明試辦五年後需要檢討評估。二○一一年公布評估結果,沒有重大改變。但是提到歐洲住院醫師的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六十小時,可是訓練時間要自四年延長到六或七年。

醫師照顧病人一直都是責任制,工作辛苦,而且有被感染流行病、愛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的職業風險,因此,醫師的薪俸是同等資歷其它行業的四倍,醫師應秉持濟世救人的倫理規範照顧病人。病人和醫師的工作規範和權益,應該由衛生福利部訂定保護條款,而非由勞動部管理。(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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