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央主導 地方負責

◎ 賴清德

餿水油事件,行政院江院長十七日親自召開記者會祭出八大措施,姑不論其方向是否正確且能持之以恆,這八大措施中都屬於中央政府應主導之事項。另外,去年食安危機時,行政院所提的十大行動方案是否破功?如此不也印證食安危機中央政府絕對有應負的責任,全部卸責給屏東基層同仁,不太厚道。

餿水油會出現,在於食品安全結構性上出現問題。簡單來說,中央政府沒有對食品製作原料源頭的有效掌握與建立管理機制,更沒有產生廢食用油的總量資料與流向稽核,加上藉由優良安全標章所建立的權威失靈,讓許多具聲譽的業者也跟著受池魚之殃。地方政府稽查只是在後面亡羊補牢,無法阻卻違法於先,即使能及早查獲,也無法阻止已售出的問題食品被消費者吃下肚子。

食品安全攸關人民的生存權,是政府責無旁貸應加以保障的基本人權。台南市政府從塑化劑、問題澱粉及黑心混油事件的處理經驗中,已確立處理原則在於「源頭管理、阻斷貨源、追查上下游、輔導店家使用合法食材」,並在去年成立跨局處的「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從建立橫向聯繫機制、加強稽查、提升檢驗功能及明確權責分工,建立各項管控制度,為市民的食安把關。

至於本次餿水油事件,我們的具體建議是:第一,中央政府應對所有進口油,進行分流列管,精準掌握數量與流向,防止工業用油、飼料用油摻入食用油影響國人健康。第二,對於廢食用油的去處要有明確的規範與建立合法的渠道,避免衍生不法漏洞。第三,環保署應明確規範廢棄物清除業者與回收業者的認證制度,並分級管理。第四,應立即重建GMP的公信力與權威性,讓國人及業者可以安心選購油品與消費。第五,處罰要有效遏阻,如果只是一味地借重刑事重罰,未必達到預期的效果。

面對崩壞中的食安,必須中央與地方聯手、行政與立法合作,建立一套可長可久的食安機制,才能克竟全功,恢復國人的食安信心與台灣的國際形象。

(作者為台南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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