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環境問題,如何信任地方政府?

◎ 王鐘銘

目前內政部針對全國區域計畫、環保署針對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都正在進行修訂;為了降低未來跟民眾之間的衝突,數次試圖和民間團體研商。這兩件事情,都碰到一樣的問題:中央政府想把權責往下放給地方政府,但是民間不信任地方政府。

內政部希望各縣市運作自己的區域計畫委員會,環保署則期待各縣市環保局自己把環評做好;而環保團體擔心,未來所有開發案都無法有合理審查,靠著利益就能全數過關。

用兩個舊例子,剛好一正一反,就可以說明這樣的擔心為何而來。

美麗灣渡假村的環評爭議,延燒十年未解,就是因為台東縣政府所做的環評違法。剛開始的時候,縣政府掩護業者規避環評,等到非進環評不可之後,前後做了七次環評,沒有一次能有及格的正當程序和實質審查內容。

另一個例子是內政部營建署在苗栗灣寶農民的抗爭下,駁回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是反對土地徵收運動裡少數成功案例。之所以能夠成功的關鍵,除了農民的鍥而不捨,也因為審查計畫的是內政部的區域計畫委員會。如果未來苗栗縣政府有自己的區域計畫委員會,像灣寶這樣的優質農地還能繼續保住嗎?

內政部和環保署要把權責丟給地方政府,一部份原因是他們長期遭受抗爭甚至行政訴訟,卻未徹底檢討根本問題,一味只想避開地雷,對此民間團體當然無法善罷甘休。

另一部分原因是民間團體必須坦承,我們不能永遠期待中央政府擔任代天巡狩的欽差大臣,下到地方代為接受民意陳情,處理紛端。

在這樣的時刻,區域計畫和環評法規的修訂爭議,正遇到今年年底的地方九合一選舉,是否恰好是一個機會讓我們思考:如何才能信任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不被信任的兩大關鍵:一是,各種程序進行的過程中資訊透明與公民參與嚴重不足,二是,行政與立法部門的互動無法有效制衡,以至於決策思維單一,行政部門的運作沒有受到有效監督。前者是參與式民主的缺乏,後者是代議式民主的失職。

這兩大關鍵,都需要人民不斷向政府提出挑戰,逐步修正制度,並且用一次一次行動來教育行政部門,讓程序運作能夠漸趨順暢。

當民間團體正與內政部和環保署纏鬥,確保區域計畫和環評法規的修訂不會產生地方政府的行政濫權,同時我們更該關注:年底地方九合一選舉中,前述的期待是否已經被提出?是不是有足夠的能量去促使這些改變發生?如果這些關注仍然缺席,那麼內政部和環保署就被迫得繼續擔任最後一道防火牆,使環境維持在不至於因為超限使用而全面崩壞的情況。

(作者現任綠黨發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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