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別再消費我的消防弟兄

◎ 吳宏毅

八月一日高雄氣爆案,我們損失了很多好兄弟好朋友,因為在災害發生的當下,他們正拿著他們的瞄子,努力地將即將達到爆炸下限濃度的丙烯稀釋;他們正架起他們的水霧砲塔,開啟高壓高流量的水霧,努力地將可能爆炸的區域侷限防護。因為他們都知道,在可燃性氣體外洩的當下,若已經起火,就不能打熄,要讓它燒完才不會累積濃度產生爆炸;若沒有起火,就應該想辦法用大量水霧將濃度沖散避免爆炸,在化學災害搶救的專有名詞,叫做避免產生蒸氣雲爆炸(VCE, Vapor Cloud Explosion)。

轟隆一聲,炸飛了一堆車輛、地上炸開了一條大排水溝,讓正在企圖將濃度降低的消防員來不及反應地走了,只留下了燒焦的消防帽、留下了撞毀的水霧砲塔、留下了其他消防弟兄的不捨與難過。

八月二日,新聞開始播報著這個大災難,也開始追究為何會發生?救災的戰術對不對?接著,就有了化學老師以及非消防人的所謂專家出來說明,先是說消防的灑水會讓丙烯到處流,再來又有人說現場應該用泡沫滅火,不應該出水…。於是,整場災害好像變成是消防人員的錯!

在我們消防人的眼裡,多麼的心酸和心痛!

丙烯屬於高壓氣體,比空氣重,在一大氣壓下屬於氣態,丙烯外洩後就如同在下水道開桶裝瓦斯的意思一樣,氣體開始到處蔓延,等待達到爆炸的下限濃度二%,然後爆炸。「灑水霧」,是可燃性氣體化災搶救上必要且有效果的救災方法,把濃度驅散,避免爆炸。「泡沫」,是用來搶救可燃性液體火災,在油類、苯類起火後,利用泡沫來覆蓋液體表面的可燃性蒸氣,達到滅火效果。我們殉職或受重傷的消防人員,當時正力求將災害傷亡降到最低。我想,他們一定也想不到,在他們英勇殉職後,還有人在罵他們當時不該灑水!

化學災害的搶救,是屬於高風險的搶救,因為全球有數萬種化學品,每一種特性都不一樣,所以消防搶救專業上有通則,濃度太高就必須灑水霧,禁水性物質就要灑乾粉,可燃性液體就要灑泡沫。搶救這類災害有沒有風險?當然有,化學物品量越大,風險就越大。消防員可不可以因為風險太大就不要搶救?當然不行,我們只能在盡可能安全上去做評估,以相對較安全的方式進行搶救。所以今天弟兄們英勇地犧牲,就是因為這次外洩的量實在是太大了。

無論本案日後調查為何種原因,我想不應該再「用很不專業的角度來質疑消防搶救的專業」,專家們應該去探究的是,為何管線會洩漏這麼大量的物質,讓消防人員犧牲了。請大家給予高雄的消防弟兄多一點疼惜,不要再消費我們冒險犯難的弟兄。

(作者為消防員,雲林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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