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擴大直接民主

◎ 楊裕樑

在一個幅員這麼小、科技這麼發達的國家,對人與事的決定輕而易舉,又能充分表達真正民意的「直接民主」,實在不應該還被不得已才採取的爛代議制所取代、剝奪。

假設我們選出一個原本認為可敬、聰明的總統,結果卻發現是個無能笨蛋,而真正享權力、做決策的實際總統,竟然是毫無民意的他個人伴侶。同樣的在地方,人民選出的縣市長,甚至長期滯留外國的小里長,也由老婆、兄弟或至親好友越俎代庖,直接干政或當白手套亂搞。其他各級民意代表也多如此…,然可笑的是,他們都開口閉口「人民選出來,代表多數民意」。

所謂「請鬼容易,送鬼難」,台灣只要騙過關當選,在高門檻的罷免法、鳥籠公投法等金鐘罩、鐵布衫層層保護下,即使胡作非為,除了他們良心發現、死亡或被革命,人民只能忍受痛苦…。這是民主真髓嗎?

因此,我們是否該考慮大破大立,修法提升直接民權的行使,降低所謂「民意代表」的權力比重,將各級首長視為只是跑腿、規劃、代表行政的社區或大樓管委會主委。大從國家定位、考監存廢、核能政策、對外條約、大官任免,甚至習馬會…,小到要不要放煙火、馬奮蚊子館該不該蓋、張藥房該不該拆、郭冠英該不該拿鬼島的鬼錢領到死等大小爭議,都可以充分由民意決定。連被稱落後的南美國家早就擺脫唱票土法,藉電子投票快速決策,科技製造業大國台灣,當然也行!

(作者曾任醫學院副教授,高雄市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