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合宜住宅的隱藏成本

◎ 蔡銘仁

地檢署偵辦桃園縣八德合宜住宅標案指出,遠雄集團涉嫌行賄,涉案人員包含主導建案的地方政府主管、學者和建商。

合宜住宅特點在於低總價,限制特定無自有住宅且低收入者申請,低總價乃是因政府以較低價格提供土地、提高土地容積率等措施,使得建築成本較低,而能夠滿足低收入者的購屋條件,在台灣目前房價高漲的當下,似乎顯得划算。

事實上合宜住宅的合宜只有在總價的部分,其餘的部分其實是購屋的市井小民妥協而來的,包含較低的坪數、較偏遠的地段、較密集的戶數,還有尚須再調整的內部空間規劃等等,所謂的合宜其實是在相對不合理漲價的房市中,以相對較低的總價購屋。然而為了能夠以較低總價購屋,延伸出一再的妥協,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幸購屋者也賠上了一定的生活品質。

在合宜住宅低總價的表象混淆之下,較低的土地取得成本,及容積獎勵等因素造成的較低建築實質成本,著實與目前高漲的房價有著不小的價格落差,當然就能允許當中有利益往來的空間,在以高房價當參照點的情況下,合宜住宅在其低廉的成本中,再添上些許隱藏版的成本,仍舊看起來算是相對合宜,因此原本欲抑制高房價對民眾居住衝擊的美意,大打折扣並未能有效地反映在購屋民眾的實質福利上。

(作者為台師大體育系博士生,雲林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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