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人的社會何必這樣

◎ 張伯權

這確實是個「悲劇」,但媒體不該在第一時間就給「兇手」貼上「殺人魔」的標籤。警察首長或小分局局長,也不應該公然說出「兇手沒有悔意」這類的話語。一切尚未進入審判階段,悲劇的來龍去脈都還不清楚,這樣的「放話」用意何在?討好媒體,還是自我威權的膨脹?還是卸責?

這些話,並非對那些無辜受害者沒有同情。只是覺得,鄭捷的父母看到媒體稱自己的孩子「殺人魔」,心中必將有如刀割,將心比心,情何以堪?沒有人願意讓自己的孩子變成這樣的。

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心裏第一個反應是:這個孩子一定是病了。一個生病的孩子,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難道就全部只是他自己或他父母的責任?這個社會一點關係也沒有嗎?我們雖非親非故,然而也全然沒有半絲責任嗎?

整個台灣社會,似乎就只有「殺人償命」一個想法,完全看不見別的?看不見如何讓社會每個人活得更健康?一個由「人」組成的社會,不應該只是說說將來會加強公共安全措施,就沒事了,難不成以後進出捷運都要安檢?

如果說鄭捷也是屬於弱勢的一族,恐怕不會有多少人同意。可是看看那些大官事後的言行表現,實在讓人難以相信我們沒有在「欺凌」類似鄭捷這樣的微小人物,這些人一向在我們的社會裏就是自生自滅,少有人在乎。

多少政治人物為非作歹,同樣說話的人,有誰公然說過他/她「毫無悔意」?有誰叫他/她「殺人魔」?難道只因為他(她)們殺人不見血?

人的社會,不應該這樣的。這是常識。

(作者為旅加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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