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糧食開放中資 國安門戶大開

◎ 林偉志

服貿協議開放批發、零售等與物流有關的服務業,在沒有配套設限下,竟允許一○○%中資企業來台經營糧食買賣(4531穀類及豆類批發業-A102060糧商業)。糧食安全等於國家安全,政府面對中國卻完全沒有國安考量,實在令人憂心!

糧食管理法所稱糧食,係指稻米、小麥、麵粉等,糧食批發業係指從事糧食批發、經紀及代理。政府於二○一○年與中國簽訂ECFA後,其實中國農糧集團已有能力影響台灣糧食市場,尤其台灣糧食自給率偏低,僅卅%左右,小麥(麵粉)、玉米、黃豆(大豆)等,除玉米部分(九萬噸)自產外,其餘幾乎完全仰賴進口,年約八百萬噸,若無配套措施,及積極提高糧食自給率,面對糧食自給率高達九十五%以上的中國,日後國內小麥、玉米(中國世界產量分居一、二位)進口恐怕遭中國控制,糧食價格遭掌握,台灣糧食安全體系恐將崩潰。

中國與香港、台灣分別簽訂CEPA及ECFA,而ECFA後續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卻是雙向開放的協議,中國雖開放香港與台灣服務業到中國投資糧食,但對於同一台灣或香港服務提供者在中國累計開設店鋪超過卅家,如經營商品包括糧食、棉花等重要商品,且上述商品屬於不同品牌,來自不同供應商時,台灣或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出資比率不得超過六十五%;然而台灣卻未對中國企業來台經營糧食出資比率加以設限。

此外,昔日稻米並未被列入ECFA項目,所以台灣米在中國是管制品,直到二○一一年中國開放台灣米進口,由於中國曾以契作方式向台南漁民收購虱目魚,出手堪稱大方,導致目前農會、糧商也希望和中國以契作方式進軍中國市場;契作方式運行成功,顯示了中國「以經逼政」及「惠台政策」的廣泛性和細膩性。

但問題在中國不缺糧,台灣也沒有太多米可以出口,中國所謂「讓利」背後,被忽略的事實是,中國農產品已經在國際市場大量取代台灣農產品,尤其在美國、日本特別明顯(中國農產品市占率分別是台灣的十四.九倍及八.八倍)。

農委會強力主導稻米輸中,又對中資來台經營糧食業務不設防,可曾考慮糧食安全關係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能不更謹慎長線評估嗎?(作者為農糧產業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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