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勞動部 別再敗壞政府形象了!

◎ 黃敬文

三月七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勞動部敗訴,認為關廠工人當年是因為國家失職而受害,勞委會以「代位求償」方式補償工人,如今早已超過公法契約五年時效,判決勞動部沒有權利向工人要錢。

從勞動部對關廠工人大舉興訟起,全國勞工主管機關對待工人的方式,只有惡劣可言!原本工人和勞委會協商,成立調查小組查明真相,再談處置方案,然而勞委會斷然拒絕,執意動用公帑,請了八十幾名律師,將關廠工人拆成六百多件個案提告,還將所有契約上的連帶保證人納入被告範圍,不只牽連無數家庭,更讓當事人在家族、社區網路中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這還只是勞委會惡質行為的冰山一角!

去年四、五月間,趁著關廠工人在勞委會廣場前絕食抗議,潘世偉不但避不見面,更動用各地就業服務站人力,一個一個到工人的家中施壓,說:你們家某某人欠政府錢不還,現在勞委會有提供優惠方案…云云,要逼關廠工人和解還錢,要工人承認自己辛苦打拚掙來的退休金、資遣費,不是自己該拿的!要工人承認自己故意欠錢不還!如果這種凌遲羞辱還不是打壓勞工,那甚麼才算打壓勞工?

如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也算開了一條路,過去勞動部念茲在茲的法律依據,現在已有著落。因此,勞動部應立即放棄上訴,或乾脆承認本次判決結果對所有關廠工人一體適用,將其他仍在訴訟中的案件全數撤告!若勞動部仍執迷不悟,要不惜浪費國家資源、損害政府形象和工人對幹到底,那麼,工人也會用盡一切方法,維護本來就屬於我們的權利!後果如何,勞動部造的業,就自行承擔吧!(作者為桃園縣產業總工會幹事、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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