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企業要先「使用者付費」

◎ 沈春其

「使用者付費」,是台灣先前一句流行口號,支持者認為產品應該適時「反映」成本,讓生產者賺取合理利潤。並聲稱唯有讓消費者付出「合理」代價,理解「一分錢一分貨」的道理。最典型的莫過於日前在媒體踢爆黑心食品事件後,有企業家跳出來指責消費者貪小便宜,讓食品業者無利可圖,使食安難以進展。

台灣近年的當政者以「使用者付費」為圭臬,多次調漲油、電、天然氣等公共服務價格,但是多數人的生活品質不只向下沉淪,反而連同後代的幸福一同陪葬。尤其在日月光的污水案過後,更讓我們意識到台灣經濟奇蹟的背後,是犧牲後代子孫的生活品質換來的。難道使用者付費錯了嗎?

其實,這些論者所沒有說出口的是,他們口中的「使用者付費」,是將企業自身的所有成本轉嫁給外部(包含消耗自然資源、勞務等社會成本),同時利用資訊不對稱的現象,一邊賺取大量的利潤,一邊營造自身進步、正面的形象。至於真正耗費大量社會資源的企業家們,往往在政府立法怠惰和稽查不力下僅受輕罰、縱放,甚至在媒體大言不慚地合理化自身的不當行為。

人民應該要自覺的是,社會責任不是只靠企業自我規範,還有賴人民自行督促政府徹查嚴辦、積極立法,讓這些黑心企業付出應有的代價,使他們切身理解真正的「使用者付費」原則!

(作者為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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