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有關亮票 給蘇主席的公開信

◎ 蕭永達

面對檢方刻意曲解地方制度法關於正副議長選舉「無記名投票」的規定,以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偵辦起訴,永達在過程中主張正副議長選舉屬議會自律事項,司法偵辦亮票案逾越三權分立的民主原則,不改「惡法亦法,尊重司法;改革惡法,捨我其誰」的一貫信念,堅持上訴到底。如今獲判無罪,從此證實選民有權利知道議員投票行為,民意政治得以落實。更是政黨政治的勝利,從此政黨有權利也有義務監督議員的跑票行為,遏止買票歪風,用黨紀體現責任政治。

亮票案獲判無罪定讞後,不能再讓跑票者繼續躲在司法偵辦亮票案的保護傘下!包括二○一○年十二月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跑票事證明確,另據選舉結果,台南市有三位議員跑票,高雄市則有二位議員跑票。對於這六人,黨內因亮票案的寒蟬效應放了三年沒有處理,現在藉此亮票案獲判無罪定讞之際,永達呼籲民進黨中央積極追究並依黨規懲處,明年選舉絕對不能讓這六人貼上民主進步黨的標籤再度上市!

(作者為高雄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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