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武忠
台灣因夏季期間較長、乳牛以圈飼為主運動量不足,加上種種人為的飼養管理措施不正當,使得乳牛感染疾病的風險相對提高。國內酪農在畜養過程中,為增加泌乳數量以及經濟效益考量,除了給予優質牧草飼料外,也會使用若干藥物,並不違法。
問題在於:酪農必須使用合法藥劑,並嚴格遵守停藥規定(依不同藥物有不同的殘留時間),不能提前上市。且乳牛因病治療期間所產的生乳,皆應廢棄,直至痊癒停藥,再經藥物殘留測驗合格後才可交乳。然而過去研究曾發現,所採樣乳汁含有藥物殘留,顯示相關規定並未被認真執行,確有檢討改進的必要。
為了確保飲用安全,除了酪農應該建立良好的乳牛群健康管理計畫,協會應訂定自律公約外,鑑於目前生乳除少部分酪農自產自銷外,都交給乳品廠,廠商應以商譽為重,嚴格把關,在收購前落實生乳檢測項目及標準(如青黴素、氯黴素不得檢出,四環素類含量需0.1ppm以下等),不能貪小便宜。政府部門則應全面輔導酪農取得優質國產鮮乳產銷履歷認證,並配合加工廠驗證(如HACCP認證),落實品質衛生與安全的全面管控。這些,恐怕才是確保牛乳安全的重要關鍵。
(作者為大學兼任教授,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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