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把尚方寶劍吞了先

◎ 洪浩唐

法務部公布特偵組涉濫權監聽立法院總機事件的調查報告,認定整起事件是「監聽失誤」、「烏龍一場」。雖然調查小組也指出,涉案檢察官及檢察總長確有「行政違失」,但人民要問的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的官員,只要被以「烏龍」定調,就不算「違法」?

就好比有人在普通道路超速被逮,難道他只要跟警察撒個嬌說他以為這是高速公路,警察就會認為該駕駛並無「主觀犯意」而不予追究?更何況若真的是「監聽失誤」,那豈不正好證明了特偵組對人民的監聽已經「浮濫」到會產生失誤的地步?反之,若特偵組不承認濫權監聽,而是光聽幾支電話都會搞錯,那這不是瀆職,什麼才是瀆職?

特別是近年來在台灣的新聞媒體上,常見政府官員對自己的疏失,動輒以「烏龍事件」定調,彷彿只要經過這種「無厘頭」、「裝可愛」的修辭,自己就可以輕易地脫卸任何法律或政治責任?這實在非常不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特別是對沒有媒體發言權或曝光度的一般升斗小民而言。

周星馳的電影《九品芝麻官》有一場令人印象深刻的戲:周星馳扮演的判官包龍星,拿了一把「尚方寶劍」要砍奸臣,一旁的李公公質疑有清一朝從未聽過什麼尚方寶劍,包母這才告知是明崇禎皇帝所賜!眼看情勢逆轉,包龍星趕緊找台階下,說他是看場面太過緊張,臨時加個橋段讓大家輕鬆一下云云。得理不饒人的李公公便說除非包把劍吞了他就可以不追究!沒想到學過雜技的包大人最後還真把劍給吞了,才化解這場危機。

不知上述劇情,有沒有給把這次濫權監聽立院解釋為「烏龍事件」的法務部、特偵組或檢察總長一些啟示?至少,官員們應該要有所體認:想要用裝傻矇混過關的人,至少要先學會吞劍的本事啊!

(作者現任《給我報報》總主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