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在憲政危機中追求民主深化

◎ 謝長廷

王金平的關說風波,開啟政治內鬥序幕,而特偵組被揭露監聽國會,更是令人無法容忍的政治醜聞。對此,全國民眾應警覺我們的民主憲政可能已經淪為形式,必須深入關切,才能確保人民是頭家的憲政精神。在整個事件中,最值得國民關心的應該有兩點:一、憲政體制有無被破壞?馬英九有無違憲?二、檢察官有無違法監聽?監聽票與浮濫監聽的真相為何?

憲法為了確保國民主權的精神,所以有分權制衡的設計,目的在節制國家政府的行政權力,相關法律在設計上都有制衡的關係,運作上要注意法律的實質精神,而不是徒具表面形式。例如立法委員與總統皆為直接民選產生,彼此為制衡的關係。但如果立法院、特偵組這些機關都依照總統個人的意志行事,那麼憲法分權的設計就沒有意義,也就破壞了國民主權的精神。日前檢察總長錯誤引用憲法第四十四條做為向總統報告案件的依據,以及總統運用有違憲之嫌的監聽資料,譴責處分國會議長的行為,都是明顯破壞權力分立的違憲行為。

至於違法監聽的部分,社會大眾從特偵組的發言中,才知道法院對特偵組的監聽把關形同具文,而一張監聽票可以無限擴線監聽,從小孩到國會一網打盡,失控濫權已到不可思議程度,踐踏憲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的精神如無物。馬英九所謂「沒有違法做壞事就不怕監聽」,黃世銘檢察總長拿出監聽票證明一切合法,這類言行難以通過民主人權標準的檢驗,反而讓人聯想到法西斯主義的法律觀念,即「僅注重法律形式,而不顧法律精神」。試想,希特勒等集權在迫害人民或實施戒嚴時,每一案件不也都有法律依據?不也都說為了保護好人?

我們應在這次的憲政危機中,再一次深化台灣民主及提升憲法意識,這也是我要求跟馬英九辯論是否違憲的原因,但總統府卻在日前覆函說:「有關『憲法辯論』乙節,茲事體大,請容思考研究。」不知要研究什麼?人民如果輕易放過政府違憲濫權之行為,未來必將更加惡化。唯有讓每次政府官員違憲時都付出嚴厲代價,日後公權力濫用的情形才會知所收斂,國家大政的最後主權才會回歸公民,國民主權也才有實質意義。

(作者為前行政院長、前民進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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