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商學院教授談吳寶春事件

◎ 酥餅

吳寶春申請EMBA被拒,作為一個商學院教授,我認為要把個案與制度面分開來談。

先就個案來講。商學院考慮要不要錄取一位學生的時候,基本上會考慮三個面向:一、錄取這個學生對學校有沒有幫助;二、錄取這個學生對其他同學有沒有幫助;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錄取這位學生對學生本人有沒有幫助。

以吳寶春來說,他是一位名人,又是台灣之光,他的企業每年的營業額大約兩億,錄取這個學生,不管是就廣告、行銷,甚至運用在募款活動上,對學校絕對有幫助。

對其他同學來說,吳寶春努力的過程、經營的經驗,不管是私底下的人生交流或是課堂上討論案例時的經驗分享,對其他同學來說也絕對是正面的。

問題出在第三點,錄取他對他個人有沒有幫助?

我去查了政大EMBA的課程,先修有三門課,經濟、會計、統計。因為我個人不認識吳寶春,不知道實際上他的英文與數學程度如何,假設他的數學真的只有國中程度,在先修的三門課中,經濟跟統計就會遇到很大的困難。經濟就算教的再簡單,還是需要計量模型與微積分的基本概念,統計就更不用說了。如果連先修必修課都過不了,是不可能順利畢業的。

就算是非計量科目,比較新的Harvard Business Review Case幾乎沒有中文版,更不用說許多即時的商場資訊補充資料很多都是英文的,假設英文真的只有國中程度,研讀這些非計量科目也會非常吃力。

所以合理的推論,政大就算錄取吳寶春,很可能他在課堂上掙扎了兩、三年,學到不多,白白浪費時間、精神與金錢,對他個人的幫助非常有限。

重點來了,假設現在有兩群教育人員,第一群認為,錄取吳寶春雖然對學校與同學有幫助,但是對他個人而言幫助不大所以決定不錄取他,要注意,不錄取他並不是否定他在烘焙業的表現與貢獻,而是以教育人員的專業判斷,就讀EMBA對吳寶春個人幫助有限。

第二群人認為,只要對學校跟同學有幫助就錄取,對吳寶春個人有沒有幫助不用太在乎,反正個人做業個人擔,到時候畢不畢得了業是他自己的事。

我要問的是,台灣社會到底希望我們的教育人員是第一群人還是第二群人?(作者為知名部落客,目前在美國商學院任教,完整版請見 http://blog.roodo.com/su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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