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益世翻得了身?

◎ 黃帝穎

馬總統親信、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日前在台北地院勘驗「一刀斃命」錄音光碟時,提出該錄音光碟遭變造,並進一步主張錄音沒有證據能力。

實務見解認為,錄音的「剪接」不必然等於「變造」,也不當然認為經剪接的錄音沒有證據能力。最高法院判決指出,縱然對被告不利的錄音檔遭剪接,但法官審理時,仍可審酌其他證據,輔以去除錄音剪接部分,視其餘部分內容對被告是否不利,以認定犯罪事實。

因此,林益世「一刀斃命」錄音檔就算被認定經過剪接,也不當然喪失證據能力。簡單的說,錄音檔經剪接後,如果內容扭曲原意,例如:將林益世原本說「沒有」收六千三百萬元的內容,剪接成「有」收,則恐喪失證據能力,但若剪接後,並不影響林益世收六千三百萬元的原意,則應有證據能力。

所以,特偵組依照錄音的背景音播放內容,向民視、TVBS以及NCC調取當天電視的完整播出帶,比對林益世談話時背景音時間序與對話時間都相同,證明錄音檔內容沒有經過變造。實則,本案重點在於林益世是否以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馬總統親信之權威,壓迫官股企業,收受廠商賄賂,而所謂的「變造」錄音,僅是林益世家中泡水、火燒贓款來源的輔助證明,與林益世「犯後悔意」的試金石。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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