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關於台大人文大樓籌建案

◎ 陳弱水

台大外文系張小虹教授投書「人文大樓案的傲慢與偏見」,個人想對該文與文學院關係密切的幾個問題提出說明。

第一是人文大樓所在地有二十公尺高度限制的問題。這個說法以台大的二○○九年校園規劃報告書為根據,其實,該文件對基地所在位置的高度規定並不明確。在報告書的建築高度分區管制圖,基地是劃歸可建五至十二樓的中高層發展區,而且報告書不是法規,其效力也值得探討。無論基地的天際線高度應當如何理解,人文大樓的設計很注意與周遭環境的協調,目前此案最高部分為六層樓,已經比一年半前的方案下降三層樓。

第二是關於此案的挑高與挑空設計。這個問題在各個會議中一直引起討論。取消挑高和挑空,或許可以再降低建物高度,但目前的設計卻可能提高建物的使用品質,讓空氣更流通,光線更明亮。當意見有歧異時,我們選擇尊重建築師的看法,讓此案將來到法定的場合接受檢驗。

人文大樓基地由於接近台大校門口(最近距離約七十五公尺),引起各方關注,籌建團隊也因應校內外意見,不斷做調整,現在已經是第十號案了。我建議,大家盡量放下歷史爭議,讓目前的設計案早日進入法定的實質審查程序。

最後要說,張文把本案形容為「財團圈地」,對捐贈者很不公平。本案捐贈者對建築物不要求命名權,不保留寸土尺地,全部空間由台大師生直接使用。人文大樓如果能建成,應該會對台灣的捐贈文化有提升作用。(作者為台灣大學歷史系教授兼文學院院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