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還要問:是左手捐右手嗎?

◎ 張國財

筆者要問的是:馬英九捐款的錢到那裡去?

馬總統的捐款對象如果是有災難的國際社會(如東南亞海嘯與日本311大地震),或國內一般的社福團體或需要急難救助的個案,那沒得話說;如果捐款流入自家成立的「新台灣人文教基金會」與「敦安基金會」,那是用障眼法把錢從左口袋放入右口袋,難免予人「假公濟私」、「肥水不落外人田」之譏。

另外,總統應知公款只能「用」不能「捐」:一年四千萬的國務機要費,算在馬英九薪水裡面嗎?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馬總統四年來的綜合所得稅申報表中,薪資所得不是每年六百多萬而是四千六百多萬,每年繳交的綜合所得稅應該一千六百萬起跳;捐半薪就是每年由薪水捐出二千三百萬以上,馬總統的納稅資料與捐款記錄是這樣的嗎?如果國務機要費不算是總統薪水的一部分,不是所得稅申報在案的補助收入或執行業務所得,而只是總統可以動用的公款,那除非是國際救助可以叫捐款,否則,按照「公款公用」原則,沒有公款當個人捐款的名目與空間。馬總統國務機要費四千萬用到剩一萬多,也跟他所承諾的「捐半薪」全然無關,「六三三做不到捐半薪」還是跳票!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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