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被做掉的204員國防文官

◎ 姚中原

國防部組織法草案」正等待本會期的立法院審查通過。然而,當外界關注於該草案將增設「政風室」機構時,殊不知該草案另將原來「國防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內容中,有關「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編制員額三分之一」的規定,悄悄地刪除。而此刪除「國防文官」保障比例的做法,不僅將對台灣未來國防組織「法制化」有嚴重影響,也不符合先進國家的國防現代化趨勢!

二○○二年三月一日,象徵我國防體制邁入軍政、軍令一元化時代,並以達成「文人領軍」為重要目標的「國防二法」(國防部組織法與國防法)正式實施。二○○三年十月八日,前國防部長湯曜明在立法院報告重大國防政策進度時,曾公開宣示並承諾至二○○四年一月二十八日前,會完成進用二○四員國防文官(任職於國防部本部,不包括軍備局、軍醫局等單位)的法律規定。然而「國防二法」實施至今已滿十年,上述文官人數目標仍未能達成。

所謂「文人領軍」精神,不是任用一位「脫下軍裝、換上西裝」的部長,即稱為「文人領軍」。而是讓一定比例的文職人員進入國防體系,以改變國防組織文化、提升行政工作效率,並促使業務走向法制化才是重點。然而多年來,我國防部因為長期「不依法行政」的結果,導致發生如「江國慶士兵冤死案」、「公款補助退休將領旅遊」、「軍眷用電半價無法源」等種種事件,而常遭受各界嚴重批判與質疑。

「國防二法」原設有部本部的文職人員進用至少三十%比率的規定,是有將台灣國防組織未來朝向「現代化」與「法制化」的重要意義。然而,此項比率已較歐美先進國家(平均七十五%以上)甚低的法律要求,國防部多年來不僅未積極依法落實,反而欲利用國防部組織法修改時機,將此政策規定廢除,或改用命令性質規範,以逃避立法監督。此一顯然違背世界民主國家「文人領軍」潮流的倒退做法,實值得身為三軍統帥的馬總統與朝野黨派的立法委員三思!

(作者為前國防部戰規司資深副處長、中華經略國防協會戰略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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